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郭建宇很快就开车过来了,因为林忧之前给他的药丸效果出奇的好,他十分看重,纵然是在百忙之中,他还是抽出时间来此。
在他看来,林忧的价值很大,值得他交结,在林忧面前,也不会摆出富豪的架子。
林忧见郭建宇的车停在门口,从做的地方站了起来,郭建宇也下了车,走进林忧店里。
“林忧,是那种药丸,你又炼出来了?”
“嗯,”
林忧点点头,将那粒红色的药丸拿了出来,交给郭建宇,“这个就是我今天炼出来的,给你了。”
郭建宇走过去,将药丸接到手里,药丸上散发的清香让他也有种十分迫切想要吃掉的想法,也让他觉得神清气爽。
“这个和之前的药丸不太一样,有什么特别的功效吗?”
实际上,林忧对此也不是很清楚,毕竟他刚刚练好,因为只有一粒,也没法尝试,但是药丸的原料都是对人体有利的,能够补充人的先天之精。
但至于合在一起有没有特殊的效果林忧却是不清楚。
不过林忧可以肯定一件事,那就是绝对不不会有副作用,所有的药材都是他自己亲自挑选的,这点他还是清楚的。
“你吃下去就知道了,虽然不是仙丹,但可以增强人的体质,也可以让人免受疾病困扰。”
郭建宇没有立刻吃下,但他相信林忧是不会害他的,况且之前林忧给他的药丸效果却确实很好,只是他让人研究了很久,还是不能将药丸复制出来。
“林忧,那你把这粒药丸给我,你之前借我的一千万就一笔勾销了。”
“多谢了,我也是这个想法,你也知道的,我不是做大生意的人,没有多少钱,但是这药丸的价值却绝对值得。”
虽然林忧买药材的钱只有四百万,但是他将那些药材炼制成了这种药丸,使得效果更好,更容易被人体吸收,否则郭建宇就算吃了效果也不是很大。
况且原材料普通人要想买到,也不容易,郭建宇就算想办法弄到,价格也会比林忧的高出很多。
所以,林忧从中间赚这些差价也不算是很多。
“其实还算是我赚你的钱了,”
郭建宇突然说道,“你之前给我的那些药丸,我自己没有吃完,因为效果已经把不如以前了,所以我卖给了别人,也是为了联络感情,因为你那个药丸在我的朋友之中很受欢迎,我用你的药丸赚的钱,绝对超过了一千万。”
林忧感到惊讶,他自己也没有从中赚到这么多,郭建宇不光用那些药丸救了命,还从中赚取了大量的差价,让他不得不佩服。
不过林忧自己买的话,的确不好卖,因为买得起的都是有钱人,而他还不在那个圈子里。
“林忧,以后你还有这样的好东西,不要忘记给我说,价格都好商量。”
临走前,郭建宇又说道。
林忧觉得,郭建宇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虽然郭建宇从他这里赚了不少钱,可是他完全可以不和林忧说的。
但他还是告诉了林忧,而且最后说的话,好像还是在提醒林忧,可以涨价。
林忧绝不相信郭建宇会这样实在,如果提前这么实在,生意也不可能做的这么大,他这样做,只是为了更好的拉拢林忧。
因为他十分重视林忧手里的药丸,那些药丸不光是钱,更是救命的东西,简直是无价的,所以他必须要和林忧维持一个很好的关系。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