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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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第一滴血下(第1页)

张大勇其实一点儿也不勇敢,相反,他很胆小。

春末夏初,林深草密。

双手紧紧攥着长刀,他提心吊胆的穿行于一人来高的草丛里,只觉得后背一个劲的在淌冷汗。

贼头……贼头在哪里?啊啊啊,您老千万开恩,莫来找我!

一想到黄春来的惨状,他的两条腿便直打哆嗦——呜呜呜,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拿什么奖赏。

身为世袭的仙符兵,他家自高祖那一代起,就全看开了。

什么立功封赏,统统都是浮云。

按照军中的规矩,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归家,从此安安稳稳的领饷银居家过日子,不愁生计。

而那些平时冒尖的所谓“好兵”

,又有几个能做满十五年的?

是以,送张勇入营之初,他爹便再三叮嘱:不要去争那个功啊赏的。

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立了功,又如何?反正到头来,功劳是大人们报上去的,自然也全是他们的。

所谓的奖赏也只是大人们升了官,一时高兴,从指头缝里漏下来三瓜两枣。

所以,他们这些大头兵,保住小命,做满十五年,顺顺利利的退营才是真。

张勇严格遵守他爹的教诲。

身为兵油子世家的子弟,他深谙军中的生存之道,即,把小队长当成自己的爹一样的敬着。

当然,最重要的是,领到饷银,从来都是转手就分出一半,毕恭毕敬的孝敬小队长。

于是,每每碰到危险的任务,他不是屎遁,就是装病。

当然,要是打听到是没什么危险,又有油水可捞的任务,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

事后,还不忘将所得的一半分出来,孝敬小队长。

而小队长对他的“孝敬”

甚是满意,从来没有找过他的麻烦。

就这样,叫他平平安安的在军中混了五年。

今天的任务,他也是事先打听清楚了的。

得知只是去追捕一个落单且受了重伤的叛军余孽,他觉得这趟任务不难,十之八九就是大伙儿追上去,一顿子群殴。

要死的,还是活口,届时全凭队长大人下令。

是以,点中他们小队时,他二话不说,便跟着队伍出发了。

哪知……唉,有钱难买早知道!

张勇简直悔青了肠子。

如今,他唯有不住的在心里祈求老天爷保佑,并非常诚心的许诺:天帝老爷,您要是保佑我度过此劫,我一定带着三牲供品,去天帝庙给您烧座金山。

然而,事与愿违。

老天爷似乎没有听到他的祈祷,或者是,压根就没看上他的那点子供奉。

他麻着胆子,走着走着。

突然,从背后面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掐住了他的颈部脉门。

眼见,瞥见寒光一闪,他只觉得脖子上发凉。

鲜红的血线冲起来,眼前的世界顿时化作血红。

咦,脖子上有什么喷出来了?这是他脑海里最后闪过的一个念头。

第三个,得手!

沈云弯下身子,将尸体轻轻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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