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兄弟二人的狂潮暗涌
苏兮兮觉得,不管沈御辰的未婚妻会不会误会,她都应该再去看看沈御辰。
那可是救命之恩啊!
如果不是她,光是第一次车祸,说不定她就已经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更别提那一刀了。
所以她决定再去看看沈御辰。
其实按理来说,她应该照顾他一直到康复的,可是……
想到他那个视她为敌人的未婚妻,还是算了。
还是偶尔去看看吧,不然说不定真的影响人家的夫妻感情。
苏兮兮把要去看沈御辰的事情,在中午午休的时候,跟沈御风说了。
没想到沈御风居然会说:“我陪你一起去。”
“……”
她不是这个意思啊,只是单纯的跟他说说她的行踪而已。
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有自觉。
老男人,越来越有为人老公的样子了。
夫妻两口子,一起去看沈御辰。
苏兮兮在路上,给沈御辰买了好多补品。
什么红枣啊,当归啊,甚至还买了燕窝。
沈御风第一次见苏兮兮这么大方,大方到他心里都开始不爽。
心里不爽,说出的话,自然也不怎么好听:“买这么多,别人不一定会稀罕。”
他的意思是,沈御辰吃过的好东西,苏兮兮可能见都没见过,而她现在买的都是比较普通的东西,沈御辰应该根本就不会用,她买再多,都是浪费。
苏兮兮听进耳朵里的,显然不是这个意思,她觉得沈御风是觉得她花钱太多了。
“别人救我三次,我才买这点东西,你就不愿意了?”
苏兮兮撇嘴:“我觉得你很自私啊!
你买个衣服都要好几万,我买这么多,两千块都还不到,难道我的命,在你眼里,连这点钱都不值!”
苏兮兮越说越觉得沈御风过分:“别说给他买东西了,搁在古代,我应该对他以身相许的。”
“……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次。”
还想对那小子以身相许?
“……”
好吧,她说的是有点太夸张了,但是谁叫他先不愿意的啊!
苏兮兮气哼哼:“我的意思是,你太自私了,就没见过比你更自私的。
你看看你,你再看看人家,人家可以为了我这个陌生人,闯三次鬼门关,你呢?
身为我的丈夫,我出事的时候,你每次不在身边也就算了,现在我花这么一点钱,你就不乐意了,再说了,我根本就没花你的钱,我花的是我自己的钱,你虽然也上班了,但是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你的一分钱!”
说到这个,苏兮兮就很有意见。
他们上班也差不多两三个月了,工资都是按时发的,可是沈御风却从来都没有交给过她一分钱。
他不给,苏兮兮自然是不会跟他要的。
他们的感情,还并没有熟到那种程度好吗?
沈御风没想到,苏兮兮会提到这个,关于工资光面,确实是他疏忽了,没想到小女人居然有这么大的意见。
沈御风看着鼓着腮帮子的小女人,眸光微闪。
我林叶的荣光不容丢弃,更不容人抹黑,任何人都不行!华夏最神秘的暗狼特种队的队长林叶受命回都市保护英雄后代,却遭遇重重危险,看他如何凭借一双铁拳战遍四方来敌,抱得绝色佳人娇躯入怀。...
下山遭遇桃花劫,美女让我做保镖。喝红酒,开法拉,美女入怀,敌人颤抖。傲娇大小姐赖上我,高冷女总裁来逼婚,还有美女校花要跟班...
...
她是神偷,只有被模仿从未被超越。有天男友告诉她想要她的心脏,开玩笑,老娘是神偷,只有偷别人的份,所以她努力逃脱,守护自己小小的心脏。辛苦怀胎八个月,她生下儿子,却被人偷走神偷啊神偷,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被女朋友抛弃的穷学生,却意外获得了黄金眼,从此,识古董,辨雌雄还能透视美女,你挂空档吗?什么,不懂?别跟我装,说话得摸着胸不摸着良心说!...
(在这里说一下,本书的开头并不是像很多人说的那样,是什么狗血,而是一笔伏笔,你们继续看下去就知道了。)一个现实中的男子因为表白被拒绝,怒气之下,一拳为红颜,直接把自己的电脑打破。谁知道,因为电脑的打破,而成为天庭网络管理员。什么?阴曹地府的网络上不了,我这就来。什么?天上的七仙女生日,我该送什么生日礼物呢?什么?这是牛魔王的孙子,难怪怎么调皮,不乖我可要打屁屁了,听话,跟哥哥一起读,妹,妹妹的妹。小牛牛妹,你妹的妹。自从天上有了叶帆后,天庭就开始热闹了起来,原本天庭本没有粉丝这一说,可是自从有了叶帆后,这天庭就出现了粉丝。群21670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