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又是一年中秋将近,身心两伤全无自信。
唯愿今朝不再有他日之遗憾,以至使我能够安然与其相见。
弹指一挥间,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又将到来。
忙忙碌碌的百姓们在对此充满期待的同时,也在不由得发出感叹,何以时间竟过得如此之快?
其实,并非是时间过得快,而是你始终都沉浸在快乐与幸福之中,故而时光轮盘才会如白驹过隙般飞速旋转,以至使其在不知不觉间悄然流逝。
可如若将其换做似梅雨晨这般心如死灰的可怜人,便是度日如年,那可真是拼了命地一步步苦熬到了如今。
好在此刻尚有腹中胎儿日夜陪伴着她,如若不然,梅雨晨怕是会支撑不住。
今天是农历八月十四,只需再挨几个时辰,便是梅雨晨期盼已久的中秋节。
为了迎接这一对她来说极为重要的日子,梅雨晨竟然主动向江星河提出要搬回别院居住。
听闻此话,江星河起初是坚决反对。
毕竟梅雨晨即将临盆,此刻正处在极其急要的关头,断然不能随便走动。
令江星河感到奇怪的是,此前一直与其相安无事的梅雨晨,此番却是铁了心地要搬回去。
为怕梅雨晨会因此而急火攻心,以致横生事端,江星河只好勉强答应了她。
为防不测,江星河还特命刚刚从外地赶回来的慕容玉萍,率领着自己的所有手下,亲自到梅雨晨的别院之中,保护她的安全。
慕容玉萍原以为此间别院长时间无人居住,定然要仔仔细细地打扫一番,才能让他们入内。
岂料慕容玉萍到此一看,竟发现屋内依旧是光亮如新一尘不染。
由此看来,梅雨晨定然是早有打算,故而特命专人不时前来清洁打扫。
半个时辰之后,做事雷厉风行的梅雨晨,便与一众侍婢以及慕容玉萍等人,再次搬进了别院之中。
时隔多日,当忧心忡忡的梅雨晨再度返回此处之时,她竟忽然感觉到,只有这里才有一点家的味道。
事发当夜戌时左右,已然劳累了一天的梅雨晨,正准备好好地歇息一番。
不料就在这时,此前一直安然无恙的梅雨晨,竟突然觉得腹痛如绞。
随着疼痛程度的不断加深,聪明过人的梅雨晨当即便意识到,将有祸事要发生。
果然不出所料,按照当时的情况看,想必孩子是要提前出世了。
眼见情势已然万分危急,梅雨晨未敢多做迟疑,当即便强忍着剧痛站起身来,而后便急忙喊来了慕容玉萍,并令其火速去寻一个产婆过来。
可令慕容玉萍始料未及的是,京城之中的产婆一听说乃是要给梅雨晨接生,当即便百般拖延推辞,就是不愿与之前往。
毕竟在寻常之人看来,梅雨晨腹中的胎儿乃是其与江星河的孽种。
而江星河作恶多端禽兽不如,早已是天怒人怨人神共愤。
如若让他人得知乃是自己为其接生,必然会因此而招惹祸事。
可如若就此不闻不问,到最后江星河也必然不会放过她们。
经过一番波折之后,还是有一个半吊子产婆,勉强将此事应承了下来。
因为实在是无人可找,而事态又是如此紧急,故而慕容玉萍只能先将其带回了别院。
然而令众人始料未及的是,已是万分凶险的梅雨晨,此刻竟然又难产。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