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物质界里面的石油开采不得,你们亡灵岛这边的就能开采了?”
黑龙沉默了一会,然后不解地问道。
“是的。”
黎林回答道,“亡灵岛这片区域,是我们冥神的专属领地,所有的物质和法则,都由冥神掌管。”
“也就是说,这边的土地和石油,早就不属于大地母神,而是冥神祂老人家说了算。”
好吧……看来冥神在这物质界里面,果然是很有牌面,都能从大地母神身上割下肉来。
不过想来也是,祂要是没有牌面、不够强力,又怎么能以一己之力,就支撑起这么大一个神系出来?
“那亡灵岛的石油储量,估计是有多少?”
黑龙继续问道。
“这个我们还真没勘测过,毕竟我们缺少相关的设备和人才。”
黎林回答道,“不过保守估计,百亿吨打底应该是有的。”
“百亿吨……好像也不是很多,也就勉强够夏国用十几二十年。”
黑龙嘀咕了一声,心里依然有些震惊于物质界的石油,是大地母神的血液这个说法。
如果真的是如此的话,那么大地母神这位古老的神只,实力会是有多么的强大!
更关键的是,这位母神是泰坦的后台,而黑龙明显是跟泰坦有仇!
“好吧……我可以居中为你们传话,帮你们达成跟夏国的交易。”
黑龙说道,“但能不能成功,我可不敢打包票。”
“理应如此。”
黎林笑着说道,“我估计冥神祂老人家,其实要的就是狄乌斯阁下您的态度,成与不成倒还是次要,我能感觉得出,祂是相当的看重您。”
“……”
黑龙也就听着,并没有往心里去,虽然冥神的很多特质、很多能力,都让它十分的好奇,但直觉还是告诉它,最好还是跟这位古怪的神只保持一定的距离。
……
对于战神的这具尸骸,黑龙不单是想解剖祂简单,还想尝尝祂的神血神肉,具体都是什么味道。
然而出乎黑龙意料的是,它折腾了好一会儿,居然都没能从战神身上化开一个口子。
“物防这么高的吗?”
黑龙挥了挥自己有些发酸的利爪,心里满是惊讶。
虽说解剖是一种精细活,讲究的是技术,黑龙自然不敢胡乱使用蛮力,可是它爪子的锋利程度,绝对不会差到哪去,连风暴之主的本体都能被它刨出洞来。
如今却连区区一个战神都奈何不了……这显然是有些不科学!
“我去……好重!”
黑龙试着搬弄了下战神的尸骸,想要给祂翻个身,却发现这家伙居然是重得出奇,明明也就七八米高的体格,保守估计,体重可能都有数万吨!
也就是说,祂身体的密度,已然超过了黄金!
“有点意思……”
黑龙来了兴致,开始仔细检查起战神的尸骸。
令人意外的是,黑龙并没有在祂身上找到致命伤处,也不知道是祂的身体自带修复功能,还是冥神大发慈悲,给祂打了补丁。
黑龙倾向于是前一种可能,因为它觉得冥神这位经常跟死亡打交道的神只,应该不会有那么好心。
“真不能让我把祂打包带走?”
黑龙向黎林问道,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有些想法和行为它施展不开,还是弄回去慢慢研究比较好。
“是的。”
黎林回答道,“冥神祂老人家是这么跟我睡的,除非是您能把祂给激活,才能把祂给带走。”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