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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怕,但玲珑也想过,以玲珑的微薄修为随便来个人族猎妖人也无法应付,玲珑天天都在担惊害怕,与其被猎妖人抓走倒不如信了咸鱼哥哥,只是,只是如果哥哥真要卖了玲珑,请价格卖贵一些,也好让玲珑明白玲珑在这世上还有存在的价值。”
“玲珑受不了那些人族的折磨,只希望早死早投胎,这辈子吃了几个书生,下辈子做不成人,沦为阿猫阿狗也要比现在做个小女妖精强。”
说道这里,玲珑泪眼朦胧。
她的话很是认真,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妖精确实比起人类的孤儿生活条件好不了哪去。
李逸看着这个纯纯的小狐狸精觉得颇为好笑又可爱又可怜,轻声道:“别哭,以后你就是我李逸的妹妹了,不会再饿肚皮,也不会再受人欺负,你不要去欺负别人就好。
过来烤火了,暖和点儿。”
玲珑走到李逸身边跟他一起烤起火,肚皮却是一直咕噜咕噜的,二人便聊起身世来。
玲珑是个苦命狐狸,出生于一个小的狐妖世家,在三年前被一队实力强劲的猎妖人给一锅端了,她是族中长辈拼了性命她才得以逃出生天,来到这间破庙凭借着一些低级幻术开始猎杀一些心术不正的书生来。
李逸虽然重生为人,但却并不介意玲珑害过人,也不觉得玲珑就十恶不赦。
妖怪害人性命,猎妖人杀妖,这本就是自然规则,如同老虎肚子饿了会吃人,人饿了也会杀老虎吃肉一样,往大了说是为了种族延续物竞天择,往小了说就是没有人也没有妖想死,也不会想被欺辱想被掠夺。
人有时恶毒起来比妖恐怖百万倍,妖也时能拯救苍生功德无量,李逸看待事物习惯了客观公平的角度。
况且他重生这么多世,成妖成魔也数不胜数,修行到了后期,种族几乎毫无意义,比如抢夺一件宝物时,没有哪个修士会因为对手同是一族就下手轻点。
当然,他还是觉得人族会稍微亲切一点,毕竟他第一世就是人族。
李逸已经重生了百年有余,这百年来,他扮成一个普通书生在这片大陆四处云游,偶尔会交上一两个有趣的朋友,偶尔也会指点一两个有缘的幸运家伙,过得悠闲自在,活得洒脱舒适,不用再为争夺宝物杀得血流成河昏天黑地,也不用再为了争夺地位勾心斗角步步算计。
就这样做一条咸鱼的感觉,真的好啊。
玲珑心思单纯让他觉得有些意思,这便是有缘,收她做妹妹也没什么,顺其自然,李逸也不担忧牵扯到什么大因果大气运,毕竟在这片大陆上,还没有什么因果是他李逸招惹不起的,只要他愿意,这个宇宙也不过是个弹丸之地。
他在第一世时留下了一些信物,那些拥有信物的多半都是对他有过帮助或者交好的朋友,现在回来,正是了却这些因果的时候,他能感受到与信物有关的人的气息,四处游玩也正是为了顺路寻找这些信物。
此行游玩来到大夏王朝不是偶然,那是受了一个与信物有关的人的委托,此人姓王,已挂,是个还不错的老头,李逸称呼他为老王,带有微弱的信物气息。
老王在寿元耗尽时遗留了两样强横的法宝请求李逸带给其后辈,不过那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情了,李逸当然不会因为有人委托在身就火急火燎的送过去,他当时只答应在六十年内必定送到,一路走一路玩儿,看现在的行程进度,都提前十年了。
现在的李逸已经不是昔日活在这个世上的他,关于信物的因果早就在李逸重生后断了,除非是持有信物的本人与他勉强有得上一丝关联,其他人都如同陌生人,如果不是老王看起来比较顺眼,李逸也不一定就答应当横跨千万公里的快递员。
这也是李逸没有重生之后就立刻寻找那些还活着的旧人的原因,他已经不是那个他,而那些旧人还是那些旧人,不知如何面对是好,再见面也许就变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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