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名太监年龄不大,约莫在三十五六岁左右,由曹正淳提携,服侍他已有数年时间,深得曹正淳的喜爱。
且他外表阴柔,皮肤姣好,倒是给他减龄不少,这乍一眼看过去不过才三十出头。
不过明朝太监的寿命统一不长,一般能活到五十岁都算是高龄了。
曹正淳自身无法传宗接代,所以他在太监中选择适合的人选,从小将之培养,当成亲生儿子来看待。
不止曹正淳,历年历代的老太监大部分都有这种习惯,他们不想老无所依,无人送终。
曹正淳修得一身天罡童子功,并得‘大成’水准,所以以他的修为,纵然活到八十多岁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这是他三十多年来修行的成果,实实在在非一般人可以修炼,哪怕朱无视当年随着古三通进入到天山池底,在面对‘童子之身可以修炼’和‘非童子之身可以修炼’的时候选择了‘非童子之身可以修炼’。
一个道理,有些东西曹正淳可以修炼,但朱无视无法修炼,这是由个人体质决定。
当然,林霂觉得这没什么好炫耀的,他反而想修炼‘非童子之身’可以修炼的武学。
诸天反派系统既然安排他进入到各大副本中当反派,那应该不会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例如说反派有个老婆的话,那同样美滋滋……
而且就冲林霂知道的一些反派,他们的妻子或者女伴基本上都美若天仙。
完美~!
希望下一个副本能到这样子的世界去早上一遭,先快活一番。
眼前这位掌班,年纪轻轻,可是眉宇略微上扬,身形步伐虽有些轻浮,但终归让人生不出厌恶的情绪出来。
大概同是天涯沦落鸟,而且对方又是自己的‘儿子’,林霂心生特殊的情感出来。
且林霂发现,自打他醒来之后,屋外就时常响起鸟鸣的声音。
掌班注意到了曹督主眼神中的变化,当下连忙跪下身子来道,“督主,可是屋外那些鸟儿吵到了督主休息?奴才这就去把这些鸟都给杀了!”
这戾气咋就这么重呢?
但林霂显然还没有完全代入到曹正淳这一个角色当中。
曹正淳此人阴险狡诈,卑鄙却不下流,而且为了铲除异己,不折手段,这些事儿满朝文武皆知,想隐瞒都隐瞒不了。
所以但凡让督主不高兴的事情,掌班都会尽量为督主排忧解难。
林霂却是摆了摆手,表示无伤大雅,不用拿那些鸟儿开罪。
不能因为我们没鸟了,你就拿那些鸟撒气啊不是……
掌班倒是没有多想,只是觉得今日的督主心情应该不错。
然而下一刻,曹督主便是开口询问了他一些简单的问题。
“你几时入宫,伺候咱家已有多少日子了?”
掌班听闻,连忙说道,“奴才自六岁入宫,后为刘爷所收养,十三岁时由督主看中奴才,自此便跟在了督主的身边,奴才对督主那是忠心不二啊。”
“那你可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
林霂这一问,只是想更好的了解身边之人,毕竟他在这个副本当中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自己的身份不被败露,那么就必须要彻彻底底将自己变成曹正淳,而非林霂,否则一旦有了些微的纰漏出来,就会让人猜忌。
朱无视尤其是要小心的一个人。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