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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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林香梅,六岁以前的名字叫孙苗苗。

母亲陶瑞华十八岁嫁到窑头村孙姓人家。

自从有了苗苗后,亲生父亲身体越来越坏,不久就撒手人寰,撇下孤儿寡母两人,日子过得异常艰难。

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麦收季节,合作社分小麦,母亲把小麦装在口袋里,回家的路上,突下大雨,娘俩在牛棚避雨的时候,被人用刀子偷偷划了一个大窟窿,再次背起来走,小麦断断续续地撒在泥泞的路上,她们娘俩只能一点点收到水桶里,跑到河边把小麦淘洗出来,回家后母亲抱着她大哭一场……还有不少这样事情,充满她本应该天真无邪的记忆。

母亲终于拿起法律武器,决然改嫁。

临走的前几天,她被爷爷和奶奶,锁在姑姑家中,没有跟和母亲一起走。

母亲曾经多次回去讨要孩子未果,苗苗几乎失去人身自由。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

一年里,她经受了无数次打骂,也无数次在梦中哭醒,她决心去找自己的亲娘!

第二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下着大雨,大人们都在午休,她找出早就准备好的梧桐木板,悄悄地来到河边,毅然跳了下去。

她只知道亲娘就在河对岸,一个叫林家庄的地方,坚定的信念使她拼命地向前划水,怎奈水位暴涨,河流湍急,她被冲到下游的一个河岔里,被一颗柳树挡住了,一位网鱼的老人把她救上了岸。

问清了来历,老人非常感动,用木筏把她送到对岸,她只记得老人对她说:“孩子,这么大的水没淹死你,你一定能找到你娘的!”

六岁的女孩子,这是多么大的勇气啊!

其实,那位好心的老人,已经把她送到离林家村不远的地方,她进村碰到第一个人就是林红章。

孙苗苗改名换姓,成为林家的长女林香梅了。

林海坤对她舍命寻母的举动感动之至,更是把她视为己出,比亲生的都亲。

再后来,弟弟,妹妹相继降临,一家人家和睦幸福。

林香梅,全身心地爱着这个家。

陶瑞华不愿意让女儿,穿的花枝招展,招摇过市的,何况女儿长得大眼睛,双眼皮,白皮肤,高鼻梁,要个头有个头,要模样有模样,没有不说漂亮的。

女孩子本本分分,规规矩矩的,才是正道。

陶瑞华和女儿,借着给林富做衣服的机会,把一叠布料重新顺了一遍,选出一块小碎花布料,林香梅对母亲说:“娘,这块料子小嫚小嫚穿合适,如果明后天晚上队里不加班,我就去给香菊做身衣服,捎带着给牟云清嫂子家的老二做件小褂儿。”

“小孩做不耽料?”

“做长点,大一些窝卧鞘子,明后年个子长了再放开。”

林香梅说。

“中,其他人的衣服年前另打算,先给这两个小孩做吧!”

陶瑞华又对香梅说:“不早了,收拾一下睡吧。”

“嗯!

俺爹和林富这么晚啦还没回来,”

林香梅挂念着家人。

“你爹和大队里的那帮子人,想办法救启善呢。

唉!

老实了半辈子,让个小嫚儿算计啦!

也别全怪人家,不贪人家的钱财,也就没有这事!

别管他们啦,睡吧!”

陶瑞华为之叹息。

“来宝这么大了,动不动就睡在秀儿家,不怕人家笑话!”

香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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