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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病这几天,乐知时在公寓休息得太好,本来不太缺觉的人硬是被宋煜惯出了长睡眠者的作息来。
知道他上午十点有公共课,宋煜七点半就起来,出去到公寓小区外的早餐店买了乐知时喜欢的桂花蛋酒和鱼糊粉,上楼已经是八点,放下早餐,宋煜来到卧室,坐到床边,看见乐知时还抱着枕头睡得香甜,乱掉的头髮毛绒绒的,完全没有感觉到有人进来。
“乐乐。”
他很轻地叫了一声,显然是不会有任何反应。
宋煜弯下腰,凑到他耳边,“起床了。”
乐知时稍稍动了动,雏鸟似的眼睛睁不开,只含混地从鼻腔发出一些变了调的单音节,最后翻了身,还顺便带走了怀里的枕头,面对墙壁继续睡。
宋煜没办法,时间还早,他打算让乐知时再睡一会儿,于是牵过乐知时的手臂,拿出过敏药膏挤了一点在指尖,轻轻地给他之前出疹的地方涂上,擦了几天药,那里的痕迹已经消得差不多了。
“不要舔……棉花糖出去……”
听到乐知时含含糊糊的声音,宋煜哭笑不得,又觉得他太可爱,擦完药,又把他的手牵起来,亲了亲乐知时的手心。
乐知时果然又哼唧起来,“走开,我要睡觉……”
他翻了个身,仰面朝着天花板,压着的额发翘起来一捋毛,看起来有点傻气。
宋煜伸手帮他压了压,但那撮头髮比乐知时本人还要倔,他试了好几次,依旧翘着。
他打算起身收拾一下乐知时等会儿上课要带的东西,但刚要起身,就听见乐知时很含糊地叫了一声哥哥。
又做什么梦了。
宋煜一隻手撑在被子上,弯腰下去,想听一听乐知时的梦话。
但他没有继续下去了,又一次陷入了沉睡。
他的唇形很漂亮,颜色是发红的粉色,微捲的浅色头髮和白皙的肤色,和中世纪油画里会描绘出来的美少年形像极为相似,神话故事里,这样的形象往往天真浪漫,勾起他人的。
宋煜对这一点很认同,所以低下了头,吻了吻乐知时的嘴唇。
他的吻绵长而安静。
嘴唇相抵,没有更深层次的,像囿于囹圄之人亲吻一隻途径窗边的、自由的云雀。
起身后,宋煜拨了拨他的额发。
乐知时放在枕头边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是闹钟的声音,睡熟的他皱着眉,眼睛都不想睁开,手到处摸着找手机。
宋煜十分好心地把他的手机拿来塞进他手里,“在这。”
乐知时还是没睁眼,一手拿手机,一隻手的食指在屏幕上戳,戳到那个关闭键中招,声音消失,一瞬间又陷入睡眠。
宋煜觉得无奈又好笑,还是决定让他睡够,于是躺在他身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直到九点才把他叫醒,方式是伸手在他的颈间刮弄,乐知时的脖子非常敏感,一碰就痒的缩起来。
宋煜知道他的弱点,不到最后不想用出来。
果然,乐知时像蚯蚓一样翻身数次后,总算醒了。
“你太过分了。”
他声音闷闷的。
宋煜十分冷酷地说:“我不过分
,式将乐知时抵到墙上。
乐知时的胸膛被宋煜的压着,心跳快得不正常,他又一次感到那种呼吸被压缩的生理错觉,和他主动亲吻宋煜完全不同,失去主动权的感觉既危险又诱人。
宋煜收紧了环住他的手臂,低头吻住了他。
如果云雀不遗落这片羽毛,笼中人不会产生留下它的慾求。
他轻而易举地突破了乐知时的防线,在稀薄的氧气之中,湿润、柔软、光滑齿列、还有薄荷与茉莉糅合出的香气,统统胶着在一起,像是被慢放的、复杂的化学反应,勾走了呼吸和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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