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 万恶鬼王(第2页)

“所以,你就修炼邪术,吸魂练魄,想要逆天改命?”

林世英没有理会鬼王的话音。

也没时间去理会,沉声说着。

因为他知道,如果面前的这个真是当年的万恶鬼王,那就不是凶多吉少了,而会变成有死无生了。

“这万恶鬼王,当年英叔还是看着五世奇人才将它消灭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如果不是,那它说这话的意思是什么?难道只为了唬我,让我感到畏惧?”

林世英暗暗思筹着。

“哈哈,当然,最后我做到了,林九都不是我的对手。

要不是最后他找来了一个什么狗屁五世奇人,怎么可能打败我?但是他们以为把我彻底的消灭了?做梦,我现在不仅没有魂飞魄散,还找到了可以再阳光下生活的办法。

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走出这黑暗的地方,离开这暗无天日的宫殿。

嘎嘎嘎”

“不可能,当年那种情况,你不可能逃脱的。”

林世英肯定的说道。

“没错,确实不可能,但是当时不知道哪来的一股力量,将我的魂魄救了出来。

所以我活了下来。

虽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我管不了那么多,我要报仇。

报仇。”

说完,鬼王不待林世英说话,就直接杀了过去。

同时动手的,还有一直默默的站在一旁的红衣女。

“还好,只是魂魄之体,这样就还可以对付。”

林世英通过刚刚的对话已经知道了,当年英叔联合五世奇人,确实消灭了万恶鬼王,但是只是打碎了它的肉体,他的魂魄被一个神秘人救走了。

“什么人会这么做呢?而且能在五世奇人和英叔的眼皮底下救走鬼王的魂魄,应该不是简单人物。

算了,容后再想吧”

林世英来不及细想,因为鬼王的攻击,已经到了。

————————————————————

就在林世英即将遭受攻击之时。

在上林华府小区停车场找了一天无果的吴鑫和小丽也有些着急了。

“我说小丽啊,咱们这都找了一天了,这个小区的停车场我们也都找过了,根本就没有你说的那个什么黑色的光门啊。”

再次回到第一个停车场的吴鑫一屁股坐在地上,抱怨的问着小丽,那脸色就像是深闺怨妇一般。

“我怎么知道啊?你这话都问了快八百遍了,我也说过了,那晚是世英用什么咒语找到的那个光门,咱们又不会咒语,找不到你也不能怪我啊。

再说了,你从小和世英一起长大的,你就没学一点什么道术什么的?”

小丽听着吴鑫抱怨,就忍不住说着,她也着急。

毕竟早一点找到林世英,将手中的东西交给他,他就少一分危险。

“你以为道术那么好学吗?再说了,世英这是英叔传授给他的,我想学世英也不教我啊。”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婚色撩人:陆总别乱来

婚色撩人:陆总别乱来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

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二度婚宠厉太太我们复婚吧

二度婚宠厉太太我们复婚吧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喜欢到离经叛道

喜欢到离经叛道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公子无齿:诱捕爬墙小娘子

公子无齿:诱捕爬墙小娘子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