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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镖头……要不,咱们把货物和钱财交出去吧,毕竟……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人要是没了,那说什么都是空话了,咱们犯不着为了身外之物送死啊。”
一名镖师凑到了近前,小声对镖头说道。
“你说的是没错……但现在和平时不一样,马匪正在围攻宁远,这时候肯定不会安心让咱们这几百号人呆在他们的阵线后方,不然,他们也不会派出斥候到这里来了。”
首领神色凝重,连连摇头。
“那……咱们自己走吧?朔武镖局几十号弟兄,大半都在这里了,要是我们都死了,镖局可就彻底完了,再说了,弟兄们都是有老婆孩子的人,镖头……”
“这……”
朔武镖局的首领迟疑了一下,回头向后望去。
这里的镖师并不止朔武镖局一家,而且商队自己还有百来名护卫,要是他们决定丢下雇主临阵脱逃,恐怕其他人可不会这么轻易答应。
“实在不行,到时候咱们见机行事,规矩是死的,人可是活的……”
……
这时,一个身穿精致皮甲的年轻人突然站了出来,朗声道:“大家别慌,要是我们自乱了阵脚,那马匪一来将不攻自破!
在下虽不才,但却有数计可退马匪——”
顿时,众人的目光便聚集到了他的身上。
“这人是谁?”
谢央看着那个站出来的家伙,转头向郑涯问道。
“是雍州聚鑫商行的三少爷,据说他自幼喜欢刀枪棍棒、行军布阵,读过不少兵书,弱冠之年就带着手下剿灭了雍州北凉山的盗匪团……要说这里战斗力最强的那批人,并不是我们这些镖师,而是那支由他亲自训练出来的聚鑫商行护卫队。”
正如郑涯所说,簇拥着三少爷的那群护卫的确都是一群好手,个个人高马大,眼神犀利。
不仅如此,他们之中甚至还有不少人披挂着沉重的金属甲胄——大夏律法允许平民持有武器和轻甲,但金属甲却不在此列,私藏铁甲,属重罪,也就是在幽州这种没人管边陲之地,他们才敢把这东西穿出来。
但话又说回来了,这金属甲胄所能提供的防护能力,的确是皮革或者藤条制成的轻甲所无法比拟的。
商队中不少人看到三少爷带着手下站出来,纷纷神情一振,在他们看来,三少爷既然曾剿灭过北凉山的山贼,自然也有办法能大破这幽州马匪。
“马匪虽有三千之众,但必不可能倾巢而动。
以我看,我们将会面对的马匪最多不超过一千人,只要我们将现有的壕沟加深拓宽,挡住马匪的第一波冲势,凭借着以逸待劳的优势,主动出击,我有九成把握,能够一举击溃马匪。”
这位三少爷还在侃侃而谈,但谢央听了却是摇了摇头,平原地带遭遇骑兵,那是最糟糕的局面,想要让马匹无法跃过,壕沟的宽度至少得有三丈以上,这种量级的工程仅凭商队这点人手,估计得要一个月才能完成,这个三少爷完全就是在纸上谈兵……
至于主动出击,那更是无稽之谈……虽然在战场上,面对被阻在阵前的敌人,发动反冲锋的确有时会有奇效,但那是建立在双方都是职业军人的前提之上,反观当前的局面,一边是常年刀头舔血的彪悍马匪,一边是没怎么经历过生死搏杀的镖师和商队护卫,先不论战斗力的差距,单单是双方的胆气和狠劲,就完全没法相提并论。
这个家伙的计划,和送死基本没啥差别。
郑涯作为一个有着几十年军旅生涯的老兵,自然也是发现了这些致命的问题,但他却并没有站出来指出这些问题,而是低声对谢央说道:“等会如果马匪来了,我会想办法护送小公子逃离,这些商队护卫和镖师,多少能挡上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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