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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江涵秋搀着的王有风,一晚上大概喝了六七瓶,脚步都有点虚浮,回头看着那边三三两两,东倒西歪的人群,骂道,“你们这群家伙,就是嫉妒我!”
那边跟几个人一起,正在打晃的罗刚,也是一改往日的稳重,喊道,“呦呵,这是不服气啊,回去再战?”
其他人也是同仇敌忾,不断叫嚣,一副非要江涵秋背王有风回去的态势。
其中救数孔正信最为起哄,“对,干死他!”
旁边还有起哄的人,对此,王有风冲他们竖了个大拇……不对,中指。
总之,就是大拇指,中指一起伸出来,不伦不类的手势,要是把中指换食指,倒是手枪的手势。
搀着沉重的王有风,江涵秋鼻尖微微冒着汗,见王有风这明显喝醉的表现,娇俏的白了他一眼,埋怨道,“不让你喝这么多,还非要喝。”
王有风侧着头看着江涵秋,这个细心的整场酒,都没让自己水杯低过半杯之下的女孩子,打着酒嗝道,“呃,你不懂,这是男人的快乐。”
使劲拽着王有风,江涵秋无奈,轻言细语道,“在你快乐之前,能先把路走直了吗?”
“你放开我,看我给你走个直的。”
说着,王有风还挣开了江涵秋的胳膊,似乎非要证明自己一样。
江涵秋连忙跟上……
“呃!”
突然出现眼前的场景,让江涵秋脚步顿了一下。
王有风走的还真挺直,而且径直走进那个依然开着门,生活不易的花店。
啪!
四周七彩而廉价的霓虹灯线,一瞬间,亮起来的一大片。
而亮着我爱你的电子牌,多如繁星,一时间,江涵秋根本数不清,而王有风则从里面抱出的一大捧玫瑰花。
一瞬间,江涵秋脑中闪过了无数画面。
高二见面不久,就说要追自己的那个男生,整个人都像把出鞘的利剑,其实一直都挺让人着迷的,还有点害怕。
之后两年,两人成为了朋友。
高三毕业,他拒绝了家里所有的安排,千里随行,不可理喻的走进了隔壁的矿院,实践他之前那句大学再追她的诺言。
此举同样不可理喻的闯进了她的心,所有的心防那一刻就已放下。
只是他那锋利的性格,总是横亘在两人中间,成了问题。
可是最近,她依然能感觉到他性格之中的东西,更加的锋利,却像突然间返璞归真一样,有了剑鞘,不再伤人。
从那天牵手那时起,两人其实从事实上已经在一起。
可是说是追了很久,可王有风从没正式表白过,甚至几次说要追她,都从没跟她说过我爱你三个字,前后也只送了一支玫瑰花,还是从地上捡来的……
不管王有风说的怎么好听,其实在她的内心之中,都是相当失落的。
只是因为爱,她选择了接受。
但是这一刻,前一秒还在埋怨王有风喝多了,就这样毫无防备下,七彩灯光下走出的那个手捧玫瑰的高大身影,满足了江涵秋那少女脑中,几乎所有关于浪漫的想象。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脑中似乎应该浮现这样的台词,但是既没猜中开头,也没猜中结局的巨大惊喜,都不知道王有风什么时候偷偷准备的,这却让本就情动的江涵秋,心灵有种瞬间被击穿的感觉,阵阵发晕,脑袋几乎空白,周围空气都被抽空。
“江涵秋,我爱你!”
出现在眼前的玫瑰花,才让江涵秋重新恢复了思考,有了呼吸。
一股难以描述的感觉就冲了上来。
下一刻,江涵秋紧紧捂住了嘴,眼睛睁的大大的,却怎么都看不清那个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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