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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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白忙活一场(第1页)

那只暗红血蚁速度非常快,短短三秒的时间就跑出了十多米,要知道,以它们那拳头大小的身躯,十多米可不近。

叶初没有再迟疑下去,抬手,瞄准,射击!

“砰!”

叶初做了一次非常规范的射击,不过,那只暗红血蚁同样做出了一次堪称完美的躲避。

只见那只暗红血蚁一个爆发加速,直接脱离了叶初的预判点,如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

“唉,追不上了。”

叶初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感到遗憾的同时,他也暗暗心惊。

为什么那只暗红血蚁不在一开始就用全速逃跑呢?

是戏弄叶初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不过,若真的是戏弄的话,这也太离谱了吧?难道它们有这么高级的智慧?

叶初心中很疑惑他决定去前方战线找找线索。

在此之前叶初还是特意交代了谢岭尘要提防那只血蚁,顺带便安慰了一下谢子愉,不过并没有什么效果,谢子愉嘟起嘴巴,歪着脑袋不看他,气呼呼的样子让叶初不禁想笑,还好他忍住了,不然子愉又该闹了。

所有人都很忙,因此,对于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来到前线战场,只要没有妨碍到他们,这些人就不会来搭理叶初。

这无意间倒给叶初行了个方便,他就怕有人来问这问那的。

叶初溜到了那辆装满武器的车边,他看中了角落那把大狙,准确来说是那把大狙上的倍镜。

他的目的是来观察血蚁的,他想看看是不是有第二只暗红血蚁。

为什么不选望远镜呢?

开玩笑,你能用望远镜干掉一只高速移动的血蚁吗?

当然不能,叶初也是这样想的,如果找到一只暗红血蚁,他坚信以自己的狙击技术再加上大狙的威力,绝对能将其一枪毙命!

叶初很喜欢一个成语——学无止境!

他已经对血蚁产生了一些兴趣,所以抓一只研究一下是必要的,虽然说活的血蚁更有价值,但是以血蚁那像在飞一样的奔跑速度,除了普通血蚁有点儿活捉的希望,那种暗红血蚁就别想了。

不过,有总比没有好,能弄到一只死的也很不容易了。

不过,有人看守着武器车,叶初得引开他。

叶初用了一个很简单的办法,随手捡了几颗石子,扔向了另一边。

“咔嗒嗒!”

石子落地的声音吸了看守者的注意,那看守者立刻警惕的端着枪走了过去。

同时,叶初蹑手蹑脚的窜了进去,提起大狙,还没有忘记拿一盒对应的子弹,稍微确定齐全之后,他快速冲了出去。

那看守者绕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不禁挠了挠脑袋。

叶初带着那把大狙来到了一辆大卡车的车顶,这里是荒原,地形不算丰富,大部分都是杂草丛生的平原,要想找到一个合适的狙击点很难。

只有车顶能纵观全场,叶初将大狙的支架放下,趴在了车顶上,他可不敢用站立式或者半蹲式射击,这玩意儿可不是一般的重,他可不想瞄准的时候准心乱晃。

透过大狙的狙击镜,叶初可以清楚的看到战场的情况,现在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双方的伤亡都在迅速攀升。

叶初可不管这些,如果鼎泽商队输了,大不了他就劫一辆车带着谢岭尘他们跑路,反正他们是绝对不会有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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