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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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故人(第1页)

“哇,好饱。”

苏芷涵筷子一扔,满足的摸着肚子,一粒米残留在嘴边丝毫未发觉,十足的要形象没形象,白糟蹋了这张脸。

“把嘴巴擦干净。”

桌对面的男人还是没忍住,第一次看见一个女人将一桌的食物解决得如此的干净。

这里好歹也是高档的西餐厅,十足拉不下面子看她这样。

女人摸了半天脸颊始终没找到那粒米,秦勋只能弯腰够过来,修长的手指点了点,替她解决了。

“谢啦。”

苏芷涵毫无女儿家的扭捏态,相当爷们儿的冲他一笑,以表谢意:“我去上个卫生间。”

边走,边叮铃哐啷的一身响,这孩子到底多大?浑身跟个小狗似的挂那么多铃铛做什么。

男人忍不住摇了摇头,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不早了,望了望外面的黑灯瞎火,心里有些拿不定主意。

沉思间,瞥见桌上背包里露出的钱夹的一角,左顾右盼之下,忍不住拿了过来。

很......童真的钱夹,hellokitty粉色,秦勋一脸的嫌弃,但还是目的性很明确的打开,里面除了几张只够吃顿早饭的零钱外,还有一张身份证,除了那张素颜的漂亮脸蛋让他一滞外,更令他惊讶的是身份证上的三个字:苏芷涵。

如果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此时的心里毫不为过。

苏芷涵?苏芷涵!

秦勋脑海里马上有了印象,难怪他觉得有些眼熟,这个世界真真是太窄了。

苏芷涵,苏易的千金,老来得子,打小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百分百的千金大小姐。

古怪任性,调皮捣蛋,以此为乐。

苏家跟秦家世交,所以两家在距离不远时,常有来往。

苏伯伯经常带着点儿大的小丫头来串门。

犹记得刚见到小丫头时,全家人尤为喜欢,大大的眼睛,自然卷的黑色头发,皮肤白嫩得能掐出水来,活脱脱一个现实版的洋娃娃。

只可惜行为跟长相完全不搭边,经常搞得家里鸡飞狗跳,弄坏了不少父亲视如珍宝的书画。

为此,家里人对她是既疼又气又无奈,因长得一副人畜无害的洋娃娃脸蛋,一旦斥责,管保三秒钟之内,小嘴儿一嘟,一双圆溜溜乌黑发亮的大眼珠子马上滚出眼泪水了,让人看了又是心疼,不忍心再责怪,也就由着她去了。

还记得自己的二弟秦弘,那时候很是喜欢这个小丫头,整天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一口一个“将来你要做我的新娘”

的喊着,幸亏小孩子脾性,说过几次也就忘了。

二弟长大后爱好花红柳露的,早就将这个丫头抛在九霄云外了。

但秦勋印象却很深,主要是这丫头一直嚷嚷着:我将来要做勋哥哥的新娘。

害得他只要一看见这丫头的影子,就像着了魔似的撒腿就跑。

那时候她三岁,他十岁。

后来苏易带着夫人女儿国外定居,两家再无走动,对他来说落得清净,除了秦弘隔三差五的念叨了一阵子,渐渐的也就淡忘了。

苏家虽算不上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但至少也是书香门第,不知道苏伯父得知自己的女儿此番打扮,身无分文的流落街头,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秦勋不由得心生同情,打算一探究竟。

瞥见卫生间的人已出来,悄无声息的把钱夹塞回她的包里。

苏芷涵一屁股坐到凳子上,继续捣鼓包里的东西,身在高档的用餐场所,丝毫不影响她翻包的心情。

“找什么呢?”

男人托起下巴,漫不经心的问起。

“哦,我看看出来时都带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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