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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不能懦弱地任人宰割
“这件事我不希望有下一次,能替代你的人很多。”
苏煜说完就挂了电话。
签夏珊完全是临时起意,他救下夏珊是因为夏珊的那股劲,即使被逼到绝路也要奋起反抗的劲头,很像顾瞳瞳。
那时他对顾瞳瞳很失望,于是签下了她。
加上生意伙伴时不时给他塞女人,他不胜其烦,干脆就说夏珊是他的女朋友,只是随口一说,之后他们没有再给他塞人,他也懒得改口了。
苏煜抽了好几根烟,那股烦躁还是挥之不去,当他再倒出一根烟,准备拿打火机点上的时候,他在口袋里摸到了一颗小小的硬物。
他愣了一下,把它拿出来。
在夜晚五光十色霓虹灯的照耀下,这颗小小的东西在他的指尖转动之际,时明时暗,却让他的心奇异般地平静了一些。
这是那天空调排风扇砸下来的时候,那个救他的人留下的,之后这颗耳钉他一直保留至今。
这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他一眼就可以看出这颗耳钉是几十块钱的地摊货,与他的品味毫不吻合,他还是留下了它。
那天,排风扇砸向他的那一刻,他的内心极为平静,脑中闪过他孤独而阴郁的童年还有在美国那灰暗的几年,他想,这或许就是个劫,他天生就应该与厄运为伴。
直到有人推开他。
就像把他从阴暗的角落里推到阳光灿烂之下。
那一瞬间,夜晚浮华的霓虹灯在他眼里都变成了天空中像花一样盛开的烟花。
那个推开他的人,是耳钉的主人。
后来,他天天都把耳钉带在身上。
“不管你是谁,”
他轻声嘀咕,“那天你出现了,就像一束光。”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终于到了这个周末,顾瞳瞳唱完最后一首歌。
“现在你可以放了乌新语了吧。”
宋景存听歌听得出神,没有听到她的话,顾瞳瞳于是又说了一遍,宋景存这才反应过来看着她。
“你歌唱得不错。”
他说,似乎还是沉浸在歌声里,或者是沉浸在某段回忆里,眼神在黑暗中看不真切。
“放人。”
顾瞳瞳不想跟他废话。
“你亲我一口我就放。”
跟玩变脸似的,宋景存马上从刚才的忧郁男主恢复了平常痞里痞气的样子。
顾瞳瞳才不相信他的话,别说她不会亲他,就算亲了他,以他的个性也不会那么轻易放过她。
“我再说一遍,放人,不然我走。”
既然不能善了,那就报警吧,乌新语的个性,该学学教训了。
宋景存呵呵笑着:“你看你,怎么生气了,我只是喜欢你,想亲近你而已,又不是想要占你便宜,你亲我一口我马上放人。”
这次顾瞳瞳直接转身走人。
宋景存一把拉住她,力气极大,顾瞳瞳被扯到他的怀里,眼看着他就要亲上去了,顾瞳瞳一巴掌扇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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