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魏弃之不喜欢蜜饯,嫌甜。
我第一次听见这话可是被他气坏了。
就感觉像是,一个人跟我说,他不喜欢金子,因为金子太亮,或者不喜欢美玉,因为美玉太脆,或者不喜欢吃饭,因为吃饭会饱,或者不喜欢喝水,因为喝了就不渴了。
我出生的地方别说蜜饯了,蜂蜜都是金贵的东西,一年到头才有机会调点蜂蜜水——当然那是他们,有家有生计的人,辛苦劳作了一年,才能攒下一点到除夕好吃好喝庆祝的从容。
我不是。
我的从容就是小爷我一个冬天过去没给冻死。
我是在魏弃之身边才第一次见到蜜饯这东西。
那次,他立功升勋了,他家里人终于想起他来,给他送来一封表扬信和一包据称是从宣城水路运到中京被他家里采买再寄到他手里的特产甜蜜饯。
魏弃之和我说,他不喜欢,太甜了,让我去把它分了。
然后我就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不管是出身世家还是出身寒门,除了魏弃之,没有人会嫌一个甜的东西太甜而不喜欢它。
大家都爱吃蜜饯,因为它甜。
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我那时候是他副将他见我见得太多了吧,明明是除了他大家都爱吃,他却记成了只有我爱吃,有机会就要特意送我一些,只送我,不知道给别人也送点,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现在他又在餐盒里放了盘蜜饯。
这东西本来对我也不怎么要紧,没什么重要的意义。
我是小时候没吃过没见过,但后来不是见了又吃了吗,而且这东西只是在我家乡金贵,在中京是普通百姓佳节庆祝时都能摆上桌随便吃的。
我后来当将军这就更是想买来吃就买来吃了。
不重要的玩意。
但我知道,魏弃之觉得它有意义,很要紧。
因为有意义,很要紧,所以才放进来,送到我这里。
这叫我……觉得他很可怜。
*
我怎么老毛病又犯了。
现在是我被魏弃之关着还被他拿鸟捅了。
我可怜他个啥啊,可怜他真是个惊世骇俗的王八鳖孙杂种羔子吗?
*
刘十九说一会还来收拾,结果我吃完待了半天,她也没来。
本来想抓住这个机会好好逼问一下。
虽说我不觉得我都琢磨不透的魏弃之能叫她琢磨透了,可多个人,多个想法,听听总是好的。
没有任何人过来。
无聊得我开始走来走去。
拽这个铁链子,果然拽不动。
唱魏弃之是王八羔子之歌。
连个呵斥我的守卫都没有,这儿到底是哪儿啊,难道除了我,铁门外,没有别的囚室别的囚徒了吗?
我上一次这么无聊还是被戾太子逮住的时候。
*
那个被魏弃之剥了皮的人,干的最大一件事就是在我们被派去牵制谋反的叛军的时候出卖了我们。
我们本来是去偷袭,结果成了自投罗网。
这要是端王那帮酒囊饭袋,直接全都送了。
但我们啊,不是我们吹,我们就是比他们强,我们的兵就是练得比他们强。
这么大的差距,这么明显的劣势,我们还是冲出了包围。
但还是免不了一些折损……我去殿后,没逃了,被俘了
![§
,[§
,[§
,[§
,[§
,[§
,[§
,[§
,
安乔怎么也没想到,前一晚在酒吧被她解了皮带的大叔会在翌日衣冠楚楚出现在自家沙发上。同日,头条安乔被高门世家退婚。全滨市的人都觉得她前程尽毁时,他站出来接手了她的人生。从此,17岁的安乔有了未婚夫和监护人,30岁的沈默有了软肋与盔甲。沈默对外介绍就称‘我先生’。18岁生日,她跟朋友们介绍他叫沈默,是我叔叔。当晚,安乔就被沈默抵在墙角明天,给我重新介绍一遍!世人皆知沈默得了一种女人勿近的怪病,却唯独任由她在他怀里肆意撒娇,无法无天。直到有一天,她知道了真相...
顾珞是宁国公府最小的姑奶奶,奈何生母出身卑贱,更不为宁国公老夫人喜欢,这些年里,没少被人欺负上一世,她和承恩侯世子有自幼的婚约,没想最终却落得避居妾位,不得善终重生一世,她便是费尽心机也不要再嫁到承恩侯府了。等到终于退婚成功,府中老夫人暗自窃喜,各房太太和姑娘也都看着她的笑话。顾珞人前眼眶红红,一副委屈至极的样子,可人后,却嘴角微翘,暗自松了一口气。可她没想到的是,退了这承恩侯府的婚事,她却成了这世间最尊贵之人的掌心宠,宠冠六宫。...
...
他是北境狼军的首领!叱咤世界的杀神!十五年前,遭大伯陷害,家破人亡,幸得沈家搭救十五年后,战神归来!快意恩仇!沈家的活命之恩,我愿以一生偿还!林家的破家之恨,提刀纵马灭你满门!...
铸剑大师凌天铸剑五万把,功成一刻魂穿异世,附身卑贱剑奴之身,凝成万剑之体,身怀绝世火种,觉醒最强武魂,强势崛起,一路逆袭,坐拥众美,傲视九天!会炼器,能炼丹,懂音律,会做菜。麻麻说,出来混,必须啥都会!1w23137148390...
历史征文穿越成为大明最后一个皇帝,而且离大明灭亡还有不到五个月的时间。获得新灵魂的朱由检对此很郁闷。只能利用自己对后世历史了解,开始力挽狂澜,扭转时局。先迁都,进行战略转移,不同意的砍死!再种田,搞土改造枪炮,不配合的抄家!最后,练我汉家儿郎百万师,灭建奴,纳美洲乃至在莱茵河建朕的行宫,在凡尔赛宫睡艳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