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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对抗
玄甲岛的城市里面。
这里的城市也和玄洲不大一样。
有很多简单的棚户,许多的蛮族和说不出名字的奇怪种族在这城市里做着生意。
城市很吵杂,也很有活力。
这里的街道看上去十分肮脏,疏于管理。
路边有许多海鱼的新鲜尸体,连空气之中都飘散着淡淡的血腥气。
斗笠男在上岸之后,找了一间酒棚,要了一杯酒。
这里的酒很烈,喝到喉咙里面火辣辣的,就像是要燃烧起来一样。
在天寒地冻生活的人,都喜欢喝烈酒,因为喝烈酒可以最快地暖和身子。
斗笠男的胡子之上有风霜,这些天出海。
不仅是胡子,他额头、眼角的细纹似乎又变多了。
仅仅从外表来说,斗笠男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中年大叔。
酒棚里面突然热闹起来,因为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走了进来。
游飒换了一身上好的皮裘,额头上的头饰又多了两支,重新画了眼影,变得更加的花枝招展。
这样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十分吸引人的眼球。
游飒在斗篷男的身边坐下来,亲自为斗笠男倒酒。
斗笠男没有拒绝,也没有看游飒一眼,他的态度看上去无所谓。
从下了龙船开始,斗笠男似乎放下了重重的防御姿态,整个人都轻松了一大截。
眼神也比在龙船上的时候要温柔许多。
很多的酒客都羡慕地看着斗笠男,身边有游飒这么一个好看的女人低眉顺眼地斟酒,是许多酒鬼的终极梦想。
游飒倒满酒,双手递过去酒杯,斗笠男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斗笠男取下斗笠,头发花白,额头上部一条横着的剑疤,十分狰狞,难道他戴斗笠就是为了掩藏这道剑疤?
斗笠男叹一口气,道:“你不要再跟着我了,你的意思我都明白。
只是我现在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更别说要护住你的周全了。”
在龙船上的时候,斗笠男确实整日受到不知名人物的暗杀。
游飒鬓发绕指,“我不信,你可是龙船上最厉害的男人,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确定了。
玄洲能打得过你的人,不超过十位。”
“那又怎样?我还不是一样狼狈地逃到海外来了。”
斗笠男道,“我只是想远离这已经酝酿成型的风暴,过一点安安静静的日子。
打打杀杀,我已经厌倦了。”
游飒接着斗笠男的话说:“过安静的日子可需要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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