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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书敛下眸子,轻声道:“祖母过些日子要去祈福,长姐不妨留几幅字,让祖母拿去送予山下那些穷苦人家。”
留字?千夙心里骂了句,都说了是穷苦人家,就不能把吃的喝的给人家?留字有什么用?光显摆了。
不过千夙没说出来,护书宝的意思是去傅老夫人那里写,她掂量着应该没问题,反正她娘和刘妈都在那里。
“既然弟弟如此好学,那你先过去祖母那儿,长姐换身衣裳马上来。”
千夙还是防备着与他同行。
傅书也不多话,转身便走了。
千夙回院子里头,让婢子给她找身衣裳。
等她换上了她出嫁前的藕色衣裙,又让婢子给她整了下发髻,镜中之人已经跟昨日回府完全不同。
难怪花容云裳一直说,她们家主子名满京华。
光是这逆天的颜,就已经秒了不少人。
正是眉如远山清浅浅,眼如秋水冷涓涓。
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千夙此刻只觉得,这句话应该改为“美人在骨也在皮。”
磨磨蹭蹭的,她到了傅老夫人的院子里头,众人已经在写字了。
千夙定睛一瞧,这些个年轻女子想来定是她的妹妹们了。
走近了,只见她们的字各有千秋,相府果真倍有人才出。
再去瞄一眼那护书宝写的字,竟然也还行,不过肯定是没有他的姐姐妹妹们写得好了。
千夙不由想到红楼梦。
然而护书宝不是贾宝玉,宝玉是乖张,护书宝却是个心狠手辣的。
光是他把自己喊来这里写字,她就看不清他到底想做什么。
按理说,柳氏落得这样的下场,即便他不敢去看柳氏,也断不会有此闲情逸致来写字。
因此千夙可以断定,这个傅书,肯定是憋着气来下一盘大棋,她可得仔细应付才好。
“长姐来了,”
傅书一派恭敬的口吻,还让近侍把他的笔墨砚给了千夙。
千夙没拿,脸上堆着笑:“弟弟莫要客气,一家人聚一块写写字,说说话挺好的,祖母见了定会欣慰。”
傅书收回那些笔黑砚,朝千夙抱了抱拳:“如此弟弟就不客气了。
长姐今日定要给弟弟赐字。”
“赐字说不上,你写得不比我差,权当互相学习,各取所长了。”
千夙铺开了纸,用手捏了捏。
这个时代的纸自然是比不上现代的,摸着怪粗糙的。
不过笔却是好笔。
许久没碰毛笔了,千夙不由想到她在现代的种种。
小时候她很顽皮,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她爸为了让她收心定性,非抓着她练字,可她没多少耐心写,左写一下右写一下,神是学出来,形却不规范,她还美其名曰,独成一派,那时候没少捱老爸揍。
可老爸疼她,虽然嘴上说看不上她写的字,在叔叔伯伯,朋友兄弟面前可没少夸她,就跟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夸得特别不明显,说什么“有字贴给她临摹,非要自个儿乱画”
,还什么“我一走开,她就鬼画符起来,结果还拿了学校的书法第一名”
……诸如此类,她都听腻了。
要不是后来老爸老妈故地重游,也不会遇上危险,就这么离开了她。
然而他们给她的爱,却永远留在她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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