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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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章狗粮之喜欢的定义(第3页)

这就是双面的常清,一面是游走在正义的世界里,是个事业有成的青年。

一面暗藏在犯罪的深渊里,是一个带着面具的恶魔。

“我也不知道,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无路可退了。”

常清叹息般的说。

“我家有上市公司,我爸我妈都是很厉害的人,可是他们认为我的能力只能继承一个快倒闭的小公司,而我哥就是直接接手总公司的业务。

说好听点是想锻炼我的能力,说不好听的他们就是不想让我好过!”

“你真的是这么想的?”

林草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他们这一届的学生不知道有多羡慕他有这么好的背景,一毕业就可以有自己的公司。

但是他现在却认为是累赘,是父母偏心看不起他的表现。

常清没有回答,又自顾自的说了下去,“从小到大,人人都拿我跟他对比,他越是能力出众我就越是被比得比泥土还卑贱。

我不甘心,我要做出一番成就让所有的人知道我不是他的对比物!

我可以比他厉害千百倍!”

“可是,怎么就那么难呢?我只是想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后来有个人跟我说只要和他合作,只要两年我就能赢过我大哥,我将会在父母眼里是最好的儿子。”

“他没骗我,两年,我真的做到了。

我成功了,我让那些看低我的人闭嘴了。

看着他们露出的那种讨好的表情,我却觉得恶心,但是我之前所努力的也是为了这些恶心的讨好。”

像是陷入了自我矛盾中,常清不断的重复着,“觉得恶心啊,恶心!

我终究还是成了我讨厌的那种人,我嫌弃他们恶心,但是我比他们更恶心!”

“蒙媚呢,她又做错了什么?她就是喜欢你而已,她想要你好好的,可是你呢,你对她做了什么?”

林草突然声嘶力竭的控诉他对蒙媚的无情。

“是她自己作死,如果不干涉我,我还能帮他对付于建文那个变态,可是她执迷不悟,我只能和他合作了。”

常清的表情有些疯狂。

“这就是你害死她的理由?”

真是可笑,就因为嫌弃一个人碍眼就能剥夺她的生命?”

常清这样的想法真的是太可怕了。

“难道她喜欢我我就要回应吗?我不喜欢她,她威胁我,我凭什么就不能为了我自己的利益扫除障碍?”

“班长,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见死不救就算了,你还亲手逼死了她!

可惜,她到死还担心你。”

林草想起柳雯说的那通电话,为蒙媚的喜欢不值。

“不喜欢就可以弃若敝屣?那我呢,我不喜欢你你会杀了我吗?”

林草把自己和他代入了他和蒙媚的关系中,质问他。

“不,你们是不一样的,你那么美好,我怎么舍得伤害你。”

常清猛的摇头。

“你这不是双标吗?难道蒙媚对你的爱就那么不容于世界吗?你就那么恶心它?”

林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常清不说话。

过了一会,他才笑得一如当年那个美好的班长,“林草,我喜欢你很久了,但幸好你不喜欢我,我这样的人配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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