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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的确是这么做的,人生嘛,毕竟会有一些无法挽回的遗憾,我能看到的开的。
但是事实是什么?回到A市的一个星期,我竟然只能从刘经理的只言片语中,得到她的消息。
她的确是比我想象中的坚强和优秀,在我离开的半年里,她的公司规模扩大了,收入提高了,在圈内早就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
不过,我没让刘经理把她的照片给我,是逃避,同样也是害怕,巧合的是,我们竟然遇见了。
旅游可以结实一些朋友,吉米夫妇就是其中一对,而见面地点,就是在吉米家中。
开门的是她。
梦境里无数次出现的那个女人,竟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强迫自己保持镇定,可西装之下,我的双手竟然是颤抖的。
没错,我已经紧张到这个地步。
我想知道她这半年的所经历的一切,然而她一双淡漠的眸子里,我只看到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是没有资格责备她什么的,然而这一刻,还有另外一种情绪从我的心口涌出——这个女人,还是那么漂亮。
然而这个漂亮的女人,曾经属于我的女人,在饭桌上,明确的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有一点我是必须承认的,我承认,前一段我们之间的感情让她受足了委屈,和梁文浩在一起,她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可是我还是个小心眼的人,没错,我吃醋了。
而真正让我难受的是,她对我的排斥,竟然到了不愿意搭同一台电梯的地步,我健康了又怎样?如果我死了,留给她的,会不会不是这种厌恶感?
送她出了小区,我的内心在这种纠结之中,她是他的女朋友了,她的温柔,属于另外一个男人了。
更何况,我亲眼看着这个人在我的身边,把她接走,她也是心甘情愿的跟从,对,他和她,要开始新的故事了。
我告诉自己我就是回来探亲的,这个亲,就是她,既然她一切都好了,我他妈还矫情个屁?但是我做不到呀,我知道这一刻我是幼稚可笑,那又怎样,我是一个健康的男人,我有权利追求喜欢的女人。
喜欢是会让人失去理智的,我知道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很对不起梁文浩,可是爱情,什么时候有道理可言?
真正确定要重新找回她的时候,是我从吉米口中得知,就在他来A市不久前,她还是单身。
没错,如果她那么容易忘记我,那她早就应该和梁文浩在一起了不是吗?她没有忘记,她只是试着忘记。
所以,我已经做了被打脸的准备。
无耻也罢,流氓也好,我就要这个女人,我确定。
一个星期的准备,我终于调查清楚了她的所有,我去她公司附近等她,得知她有时候会挤公交,我也跟着挤。
大病痊愈后,我的身体完全可以抵挡公交车内的内部人员摩擦。
终于,在乘公交的第三天,我碰到了她。
我也不准备用什么所谓的招数了,随她处置,爱打脸就打脸,爱批评就批评,只要她能解气,什么都无所谓,然而,她只说一句“不记得了”
,便把我打回了原型,我有厚着脸皮要求和吉米一起参加酒局,给她解了围,结果被她吐的全身都是污渍。
吐了又怎样,我喜欢她,就是她吐过的衬衫,我也一样是喜欢。
第二天一早,梁文浩给我打电话了,第一句就是:“曾先生,我看你这人,最擅长的就是不守信用了。”
我们交手数次,不同的是,这一次,理亏的人是我。
ps:今天就到这里了,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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