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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里人才济济,傻子同样济济。
譬如陆祜,他似乎是打定主意不想让陆知风跟萧泽皇子好上,登门拜访宋丞相。
宋远玉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十七八岁叫宋锦,一个七八岁叫宋启明和陆知风年龄相仿,陆祜就想让陆知风跟宋启明好上。
全天下人都知道陆知风近乎是板上钉钉的敬王妃了,谁还敢跟她谈婚事?可不巧,宋丞相就是这么一喜欢蹚浑水的傻子,跟陆祜一拍即合让陆知风与宋启明写信培养感情,还把宋启明养得金刚鹦鹉送给了陆知风。
“二叔,你怕是傻了,让我看上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公子,还得让我给他写信?”
陆知风嫌弃的看着自己的二叔,接着说:“你不如花点心思给我准备体面的嫁妆,到时候嫁给萧泽哥哥……”
陆祜面无表情扔出一串铜钱来,说:“写!”
于是乎就在这威逼利诱之下陆知风大笔一挥便是一篇文章:
公子,知风和与贵府怨怒颇深,怕是几世的冤家仇敌,知风竟还折了青梅枝戳了令兄的汗血宝马的屁股,马惊了,令兄险些摔断腿。
想必你我二人若是有幸相见,必有骂不完的亲戚,数不清的账没算清。
陆祜也不是省油的灯,大笔同样一挥书信就换了模样,书信一封:公子,小女素来仰慕贵府的风雅。
宋丞相总与小女谈起您,小女猜想您的模样,期望有日终能相见。
不得不说,也不是完全改是吧,还是有那么点相象的意思的。
陆知风虽然喜欢这大鸟,可更待见小白,小白总想把这五彩缤纷的大鸟吞入腹中,陆知风也想给小白尝尝野味儿,若不是陆祜揽着,这大鸟早没了。
一日,陆知风从陆祜的门市上回到府中,有个婢女畏畏缩缩的看着她。
陆知风见不得下面的人这幅胆小的模样,道:“抬起头来说话,只要不是勾引了萧泽哥哥,什么都好说。”
陆知风的玩笑话婢女听得出来,可陡然间哭了:“小姐对翠儿如此好……可是翠儿……”
陆知风感觉不太对,捏起翠儿的小脸问:“谁欺负你了?”
他们陆家的大小姐,比别人家的大公子更像公子。
护短又喜欢貌美的婢女,提的起剑还喝的了花酒。
只是,陆知风一到了萧泽面前就乖巧起来了。
翠儿抽抽搭搭的说:“小姐,您……您的鹦鹉被宋家的大公子拿走了。
明明小姐您那么喜欢,翠儿还守不住……”
陆知风笑了,一副老成样,端起桌上的茶轻抿,说:“呵,那有什么,本来那鸟就是我打算喂给小白的。
他们大公子讲了什么说辞带走的鸟?”
翠儿:“宋公子说……说那只鹦鹉……呆头呆脑……”
嗯,不错。
“傻里傻气……”
说的也是对的。
“肥胖臃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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