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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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绿皮精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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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黑苔镇,又沿着碎石路走过了几片麦田,陆维和弗伦很快就进入了格兰森林。

中午的阳光慷慨地倾泻下来,光线被高处的树冠筛过,化作无数道金色的光柱,斜斜插在弥漫着青草与湿润泥土气息的空气里,令人心旷神怡。

脚下,碎石路变成了那项未完成的“伟大商路”

计划的土路,几年过去了,依旧平整夯实,是大部分新人进入森林的最佳路线。

虽然这是自己第一次进入格兰森林,但前主已经来过很多次了,所以陆维对眼前的一切非常熟悉,甚至可以清楚的记得哪里有一条小路、哪里有溪水和野果。

而相比之下,弗伦就要好奇的多,一路上不停左看右看,仿佛对什么都充满了新鲜感。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来旅游的。

就这样,沿着土路又走了大概一个小时,两人来到了一棵将近百米高的巨大杉树下面。

这棵巨杉本身倒没什么特殊的,毕竟这样子的参天大树在格兰森林深处比比皆是。

不过或许是因为位置处在路边,再加上是进入森林后第一棵真正意义的大树,所以很多新人都会在树干上刻下自己的名字以作纪念。

长久以往,这棵树也就有了一个名字,起点之树。

格兰森林冒险手册中是这样描述的——

【起点之树,位于森林北侧林路5英里处,朝南一侧刻有初代森林巡守队长“阿尔杰·铁靴”

于星辉历137年留下的斧凿徽记,被视为冒险者们正式进入森林核心区域的象征性界碑。

“你要刻名字吗?”

转头看向弗伦,陆维才问出口,就意识到自己这个问题完全没有必要。

对于一个连有没有雌性哥布林都不知道的人来说,冒险的意义一定不是赚钱或战斗,而是满足他们对冒险的想象。

充满奇幻色彩的森林、生死与共的队友、神秘且美丽的女精灵,以及一切被赋予了“仪式感”

的行为......这些才是他们所期待的。

“当然!”

果不其然,弗伦连想都没想,立马就一脸兴奋的拔出了长剑。

不过紧接着又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似乎才意识到长剑并非是雕刻的好工具。

“用这个吧。”

陆维无奈从腰间摘下自己的匕首递给他。

“谢谢!”

弗伦接过匕首,重新将目光移到面前的树干上。

密密麻麻的名字有大有小,有的痕迹很浅、有的则明显刚刚刻上去不久。

还有的甚至都重叠在了一起,组成了一些莫名其妙、甚至有些搞笑的新单词。

总之,托众多冒险者们的福,整片树皮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令人不得不担忧这棵巨杉的健康状况。

“就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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