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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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第1页)

内斯塔和阿莫斯两个人很快就融入进了学校里面原本的圈子里,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几乎所有人都可以看出两个孩子身上要逸散出来的灵气,天赋是不能被遮挡的。

说一个人在足球上有天赋,这话可能有些过于笼统,但是有几项却是所有运动员都能够理解的:强悍的身体素质,过人的耐力。

身体强壮,力量大,有耐力能持续跑动,再加上协调性,这几项里面有一两个顶尖,就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出色的运动员了,但是所谓的足球天赋却不止于此——那就是球感和球商。

足球这项运动更加强调运动员对足球的控制,假如一个球员能够让自己的身体完美地和球配合在一起,自身的运动幅度和球的运行轨迹与速度结合起来,那产生的恰到好处的节奏,呈现出来的就是足球这项运动的美。

球感吃的更多的是天赋,阿莫斯的球感就是非同一般的出色,他好像天生就和足球是对完美的情侣,球在他的脚下来回滚动,可是总不愿意离他太远,每当球飞过来,阿莫斯要不然跳起来用胸口去顶,要不然就用肩膀。

当然这也有缺点,足球不是一个人的游戏,霍勒斯教练总是批评阿莫斯太过粘球,不愿意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出球,阿莫斯自己也挺委屈,他不是不愿意给球,也明白足球在脚下停留的时间越长,被断下来的可能性越大,但是他给了球,经常有队友接到之后就打飞啊!

相比于阿莫斯的委屈,内斯塔就坦然多了,内斯塔的天赋多显现在他的球商,也就是他站在球场上时,阅读比赛的能力,还有站位的选择。

内斯塔总能洞察到队友和对方的跑位倾向,做后卫的时候,就会提前卡位抢先断球,但是霍勒斯教练更倾向于让他多在前场跑动,做前腰或者是前锋,也就是“进球多的那一个”

教练这么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内斯塔表现出来自己强烈的进球的欲望,而阿莫斯却无所谓,他到小禁区的时候也喜欢把球传出去,虽然是因为那个人的位置更好,但是经由这件事,霍勒斯教练已经判断出来了阿莫斯和普通的小孩儿有点不一样。

这个年纪的孩子是不太喜欢分享的,他们看球的时候也更喜欢单骑闯关的英姿,并且热衷于模仿这样的做法——这就出现了一个现象,在自己踢球的时候,他们喜欢自己带球,哪怕无数次被防守球员断下球,下次仍然会选择继续带球,假如自己以这样的方式进了哪怕只有一个球,也能津津乐道很长时间。

但是阿莫斯跟这些孩子有些不一样:他不排斥进球,也总是能进球,但是他更喜欢把进球的机会给别人,在球门处,别人可能会心一横随便来上一脚,但是他就会先把球稳在脚下,然后头来回摆动,眼睛机敏地四处观望,哪怕有一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把球传出去。

霍勒斯教练一开始还十分头疼,后来就释然了。

阿莫斯身上这两种特质听上去似乎是正好矛盾的,但是只要亲眼在球场上看看这小家伙踢球时候的样子,就能明白说这话的原因:阿莫斯粘球的时候,通常都在中场的地方,带给对手的威胁还不算大,他这时候基本就是在享受踢球给他带来的快乐了,而他的队友们,除了内斯塔之外,基本上全是大孩子,也很关照这两个小弟弟,既然阿莫斯爱带球,那就带去吧!

可是一超过中场弧,要接近大禁区的时候,阿莫斯眼里不知道为什么就全是队友了:什么,前锋?传一个;什么,前腰?传一个;什么,后卫?传一个;什么?守门员?哦不这个还是算了……等等守门员怎么也来前场了啊!

这是真实发生过的,几乎所有小年纪的球员都想刷一个进球,而队伍里又有这么一个总是无私传球的家伙——这还不赶紧上啊!

守门员也不能抵挡这样的诱惑,于是他也上了,虽然最后的结果是被教练骂的狗血淋头,但是看他后来笑嘻嘻地给阿莫斯买冰激凌的样子,估计是完全没听进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

谁也不知道当时教练看到守门员跑到前场的时候心情有多么复杂,或者说是崩溃,而当守门员进球了的时候,对面守门员的心情估计要比霍勒斯教练的还要复杂。

反正当时阿莫斯把球传出去之后就往自家后场飞奔,连头也不回,生怕对面守门员接到球之后开大脚,自家禁区都没人啦!

虽然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阿莫斯估计这辈子都忘不了那种绝望感……

“阿莫斯!

吹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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