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作为富祥大酒楼的少东家,自从接管酒楼生意以来,程智鑫一向兢兢业业,尽心尽力,难得清闲。
话说回来,凡是开茶楼做生意的,哪有什么清闲的日子呢?尤其是逢年过节,肯定是大赚利钱的好时机。
算了算日子,过几天就是冬至。
俗语云,冬至大过年。
自然是要好好准备。
好好准备的前提,就是养精蓄锐。
所以,程智鑫早就知会伙计们:这些天,只做午膳以及下午茶,不做晚膳,权当提前回家过节。
有如此宽容的少东家,伙计们自然是欢呼雀跃,做事也比平时麻利多了。
将近日落时分,只见那酒楼大堂内,伙计们穿着厚棉布衣,再绑上深棕的围裙,由于天冷了,便戴着深棕色的粗布袖套,有的搬椅子,有的抹桌子,有的擦窗台,有的摆杯碟,还有的拿着扫帚……
至于程智鑫,则是坐在柜台后,拨弄着算盘,对照着账册,估算着本月的利钱。
他忽然想起娘的嘱咐,就是早上出门前。
“智鑫啊,今晚要早些回家吃晚饭啊!
自从你接管酒楼生意,算了算日子,说来,有多久没与我们两个老家伙吃过饭啊?无论如何,今晚,你得早些回来啊!
记得么?”
言犹在耳,程智鑫打着算盘,珠子碰击的声音更显得清脆利落。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嗯,就差这一页。
好了。
程智鑫合上账本,准备伸个懒腰。
正在此时,一个伙计上前低声道:“少东家,外面有个年轻人自称是您家的亲戚,要见您啊!”
“我家的亲戚?”
程智鑫一时反应不过来。
“他说,他姓马。”
那个伙计继续道。
“嗯。”
程智鑫点了点头,“请他进来吧!”
于是,那个伙计便引了那人进来。
那是一个少年,约莫十六岁,瘦瘦的,高高的,瞧着文弱,灰布衣裳,背着个大包袱,风尘仆仆。
他一瞧见程智鑫,便上前行礼,道:“三表哥,终于见到你啦!”
程智鑫一眼就认出这年轻人就是自家舅舅的儿子,喜道:“知睿,你来了。”
马知睿点头道:“是啊!
我来了!”
...
...
我曾经拿着两把西瓜刀,一路从天堂杀入地狱,所过之处伏尸百里,无人能敌。我曾君临天下,时常跟各国领导人交杯推盏,他们敬我如神。我从地狱中爬出,带着命不久矣的残躯,封印九成实力重回都市,本来想要守着邻家俏小妹平平淡淡渡过最后时光,然而天不随愿,一个高冷美女老总的出现,把我重新拽入地狱,再次过起与死神为伍的生活。与各路豪强争锋,踩着各种二代的尸骨,再次踏上至尊道路...
...
简介身怀六甲,却被认为是孽种,他狠绝的撕碎了她对他最后一丝祈盼,红色的血液自她两股之间蜿蜒流下。鲜血却让她更加明白她只是他的复仇泄恨的工具!不要孩子!她捂住小腹凄迷的泪眼带着错愕祈求的望向他,而他对着她勾起一抹罪恶的笑意,手指还在她脸上抚摸,膝盖却弯起再次狠狠撞向她!那一天,她放开他的手,对他说,韩澈,我喜欢你,良久了,等你,也良久了,此刻,我要走了,比良久还要久她信守诺言,一别经年。他以为对她,除却恨意,他不曾爱过,亦不曾痛过!但所有埋藏的心思和情愫,都在重遇她的那一刻苏醒,汹涌如潮。只是她却视而不见。她怀里那个娇嫩的小娃,分明同他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她却笑着对那孩子说乐乐,叫二爷爷。那一刻,痛楚触碰他灵魂深处的脉络,提醒着他内心挥之不去的不舍,该怎么缝补,他亲手毁掉的她的爱恋?...
一代神王惨遭灭世劫,残魂重生到都市。快意恩仇脚踩强者,霸气纵横天下。扮猪吃虎?不存在的。一言不合就打得你跪地求饶!嚣张霸道无人能治,且看李如风以无敌姿态,引领世间风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