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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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展身手(第1页)

说曹操曹操到,这边刚刚在说叶皓臻的事情,叶皓臻便又带着人回来了。

林昊的身手他早就从李易的口中听说过了,轻飘飘的就能把一个壮汉打倒在地,自己请的杀手也没能动得了他半根毫毛。

林昊对李易动手时候,叶皓臻也在一旁看着的,那动作迅速而凶狠。

刚才如果发生冲突,仅凭几个中看不中用的保镖,叶皓臻是占不到任何便宜的。

所以,叶皓臻刚才离开其实就是搬救兵去了,他并不想错过这次收拾林昊的机会,也想借此给哥哥叶明哲一个下马威。

跟着叶皓臻进来的是四个穿着迷彩服的男人,个个臂膀滚圆,手腕上的青筋暴突着,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士兵。

说是士兵并不准确,他们的身上穿着的迷彩服明显不是华夏国本国的军装,颜色稍微偏红一些,好像是特制的制服。

每个人的胸前都有徽章,上面并不是某个国家的国旗,而是一只老鹰——一只红色的、张牙舞爪的老鹰!

林昊认得这个徽章,而且对它非常熟悉。

那便是伊朗“红鹰”

雇佣兵,从几人一进门他便认出来了,因为自己也有一件这样的衣服……

说来话长,当初林昊去部队当兵,并以自己出色的单兵作战能力被选入特种部队,然而由于作风问题被劝退了,辗转流入了“红鹰”

雇佣兵。

这件事连林昊的师傅都还被蒙在鼓里呢,还以为他真的特种部队退役回来的。

啥?什么是作风问题,那得问林昊自己了,他整天往女兵宿舍里钻,鬼知道他干了些什么……

林昊笑了笑,又马上收敛起笑容,一脸严肃,目光如炬。

他慢慢从沙发上起身,身体挺的笔直,却又不显呆板,让人感觉他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帅不过一秒!

林昊刚迈开步子,便有点摇晃,刚才三人喝酒喝得有点猛,纯的洋酒一杯一杯的干,现在站起来,林昊才感觉有些上头了。

走到叶皓臻面前,林昊先朝着他吐了一口酒气,轻蔑道:“嗬!

又找帮手来打架?”

“不是打架,只是找了几个能打的陪你练练,你不是能打么?来,挑一个!”

叶皓臻底气十足,这几个人都是自己的父亲花大价钱请来的,本来是来杀什么人,被自己威迫利诱过来的。

说是切磋,实则想要了林昊的命!

叶皓臻朝身后几个保镖使了个颜色,他们便走了出去,把门带上,几个人死死堵在门口,不让任何人进来。

“好!”

林昊大喝一声,几个人都吓了一跳!

林昊可不讲什么规矩,先使出了一招偷袭:双脚蹬地,腾空跃起,右腿顺势一记鞭腿,先把最右边较高的人踢倒在了地上。

那人坐在地上,嘴角流着血,他用力的从嘴里吐出一颗带血的牙齿,一脸的委屈,用阿拉伯语骂着:“狗娘养的!

你偷袭!”

虽然林昊听的懂,可他管不了那么多。

反正其他人也不知道他说的什么鸟语!

林昊紧跟上几步,又一脚踹在男人的面门上,用力极狠,男人的头撞在后面的石膏装饰雕塑上,把雕塑都撞的粉碎,他的眼睛、鼻子都流着血,脸上皮肤更是瞬间变得青紫……

那人倒在地上,几乎没有了爬起来的力气,林昊又在其胸口踩了一脚,直踩的他嘴里一阵一阵地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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