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碰!”
两个大酒杯撞到一起,淡黄色的啤酒溅了出来,撒到钢化玻璃的桌面上,酒杯中涌起一堆泡沫。
林飞鱼和聂景山一齐仰起头,一干而尽,将酒杯往桌面上一拍,“当!”
随即两人大笑起来。
酒永远是让人开心的,男人们用它来交流感情,消除烦恼,营造气氛。
它可以使人用来感受开心那部分的神经兴奋,也能麻痹人用来痛苦的那部分神经,但偶尔有人喝了酒会有相反的功效,造成举杯消愁愁更愁的效果。
不过看样子,眼前这两个壮实的汉子,显然是得到了前一种功效。
整个餐馆都充满了两个人爽朗的笑声,客人们纷纷向这两个人的方向看去,有的人很羡慕这两个开心的男人。
有的人则很厌恶,厌恶他们两个破坏了整个餐馆的气氛,但厌恶的人也无可奈何,他们总不可能走过去拍拍他们让他们两个小点声,毕竟这两个一米九的彪形大汉坐在不那么相衬的小椅子上,在餐厅里实在太显眼了,指不定这两个喝醉了干出什么事来。
但如果餐馆里的人知道这两个彪形大汉昨天一天杀了三千多人,恐怕都要四散而逃,哪还有心思吃饭。
两个人都身穿纯黑色正装——那都是聂景山的衣服,衣冠楚楚的样子,但即使是这样也盖不住他们残暴的本性,因为他们那两块结实的胸肌实在是太显眼了。
尤其是林飞鱼,可能是因为聂景山的衣服太不合身,外套早已给他扒下来了,他必须解开三枚纽扣才勉强维持那衬衫不会由于他发达的胸肌炸裂开来,他的领带散落在脖子一边,显然这几天他都没时间好好打理,满脸的胡子茬格外刺眼,一副古代通缉令上江洋大盗的形象。
相比较而言聂景山要好太多了,第一他自己的衣服很合身,第二他的脸上打理得很干净,一伸手,还能清晰地看到他手腕上戴的亮灿灿的大金表,他的外套领子上还插着一朵鲜红的玫瑰——那是刚刚路过公园时随手摘的,除却他那发达的肌肉,他身上的一切都很随和。
他们两个从脖子往上都因为毛细血管扩张而变得通红通红,那是两箱啤酒才勉强造成的效果,两个人还在不断地干杯、喝酒。
站在一边的服务员都惊呆了,不是因为这两个壮汉彪悍的体格,也不是因为他们那变态的酒量,而是因为,这两个人都喝了那么多了,居然还没有一点要上厕所的意思?!
两箱啤酒灌下去,像进了无底洞一样,他们的膀胱是有多么强大?!
服务员不知道,憋住大小便,对于林飞鱼这种专业杀手是必备的素质,两箱啤酒根本算不了什么。
而对于聂景山,忍住大小便是一个绅士基本的素养,更何况一个绅士根本不会使自己陷入这种局面,这地方其实是林飞鱼选的。
聂景山没上厕所是因为他怕脏。
无论怎样,两个人的心情都已经给酒精给提上来了。
林飞鱼将酒杯一放,问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退出黑市后,我不知道你还能有什么谋生手段。”
“我?哈哈哈!”
聂景山笑起来,道:“这个不用你担心,我早有准备,我的三个账户上起码有三个亿,光靠利息都够我过一辈子了。
我到时候就去荷兰养老去。
过个平淡的日子。”
“你要去荷兰养老?!”
林飞鱼很惊讶。
“嗯。
倒是你,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办?你还这么年轻,不会想不开要孤独终老吧?”
重度失眠极度洁癖还有强迫症的男神和行为脱线不作会死的二货试睡员。激烈碰撞产生了从未出现过的睡意。顾苏苏,你离我远一点,脏死了!你怎么敢用我的杯子喝水!面对Boss大人的歇斯底里,顾苏苏得意的扬扬头,不管是你的杯子碟子还是碗筷已经都被我舔过了!包括总裁大人你!说完,顾苏苏很挑衅的对着炸毛的Boss舔了舔舌头。...
你的青春不迷茫,我的青春不彷徨,岁月,就像燃烧的火焰,最终,变成风中的尘埃!...
遇到七爷前,秦暮晚是个被父亲丢到乡下,不被重视的弃女。遇到七爷后,她成为云城无数名媛千金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七爷宠妻无度,是个妻管严。好友邀他聚会,他说暮晚不让我喝酒。客户请他吃饭,他说老婆在家等我。秦暮晚怒了我从没这么说过!婚后每晚被迫营业,还要背锅,她太难了!...
...
重生前易然是一名杀手,遭遇追杀,身受重伤坠崖而亡。重生穿越到古代乡村成了心肠冷硬人人喊打的泼辣农妇,当了两只小包子的娘亲,有个瘸腿卧病在床的丈夫,家里穷得叮当响,屋子破漏偏风雨,吃不饱穿不暖,衣服裤子破了缝补丁。易然怒了别人穿越不是当皇后就是当王妃,我特么也太倒霉了。想抛夫弃子,但一看两只小包子可怜巴巴的眼神,丈...
论财富,没有人比他还要有钱。论实力,没有人比他还要强。为了自己的好兄弟,他可以做任何事情,包括成为合约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