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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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巧遇三人众(第1页)

接下来的二天时间,封青云都和阿骨奴一起,挤在闪电的背上度过。

途中有好几次机会,封青云都忍不住想出手偷袭阿骨奴,但那毒婆婆凭借诡异的轻功,居然跑的比毛驴还快,一路上都紧紧地护卫在阿骨奴身前三丈距离,让封青云非常的忌惮,不敢轻易的露出杀机。

既然找不到出手的机会,封青云只能一路吹嘘拍马,沿途又找了不少野味烧烤,来讨好贪吃的阿骨奴。

渐渐地,阿骨奴对他的戒心也放松了许多,甚至都想把这个伶俐的小道士,带回苗疆伺候自己

二天时间里,毒婆婆和阿骨奴两人,一直保持着很高的警觉,除了停下吃饭喝水,几乎是一刻不停的赶路。

终于在第三日清晨,赶到了岭南与苗疆交界之处的唯一城镇:落霞镇。

说是一座城镇,其实四周只有一些残破的矮墙,城镇中的坊市倒是非常热闹,来往的商贩络绎不绝,奇怪的是,城主却看不到任何官兵巡逻。

这落霞镇虽然算是神武皇朝中的一座小城,但因为地处偏远,位置又十分敏感,除了来往行商的商队,很少有居民常住于此,一方面收不上税金,那往来的苗族商人也管不住。

所以这官府干脆连个县衙都没有设立,久而久之,这座小镇中的行商们,开始自发的管理了此地。

发展至今,落霞镇已经完全依靠苗族与中原的几个大商会来维持治安,城镇里的商铺和产业也大多是这些商会自己开办的。

三人进入小镇,穿过喧闹的人流,封青云被阿骨奴拖进了镇中最大的一座酒楼:落霞客栈。

走进店家一瞧,大厅内不仅坐着汉人打扮的商客,居然还有不少苗族的商人,这两股客人一南一北各自为阵,自然的将酒楼一分为二,杯酒相谈间,倒也互不影响显得非常的和谐。

两日两夜风餐露宿的一行人,早就饿的不行了,阿骨奴刚将她成熟的蜜桃放到凳子上,就拍着桌板,大声一喊:

“小二呐?有什么好酒好菜,赶紧上来!”

不一会儿,一桌酒菜就上了席面,这偏远的小镇当然做不出什么山珍海味,炒野菜、卤牛肉、拌萝卜丝,清蒸土豆,加上一盆香米,都是些管饱的饭菜。

那阿骨奴只吃了几口,就磕巴磕

巴嘴,吐了出来,把筷子一拍,气呼呼的说道:

“这做的什么饭菜,难吃死了,手艺可比小道士你差远了。”

也难怪,这一路上封青云包揽了阿骨奴的一日三餐,什么香辣烤河鱼、野鸡蛋炒饭、山猪鲜笋汤等等,充分展示了前世自炊宅男的精湛厨艺,把阿骨奴的嘴都养叼了。

现在这乡镇小店的普通手艺,哪还吃得下去了啊。

“阿骨奴小姐,太客气了,小道士能给您这样美丽的女神做饭,是我天大的福分啊。”

闻言,封青云一边给阿骨奴倒茶,一边点头哈腰的答道。

“算你懂事,我看你也别去找你什么师门前辈了,等我杀了朵蓝那个小贱人,你就跟我回苗疆做厨子吧,以后专门伺候我,回头我再给你娶两个苗族姑娘当媳妇,好不好?”

听到封青云的马屁,阿骨奴的神情高傲得意,一脸调笑的问道。

封青云故作犹豫,脸上的表情有些期待又有些难为情,嘴上说道:

“这倒是好事,就怕我那师门长辈们不同意啊···”

“哈哈哈,小道士尽想好事呐。”

看到封青云这幅模样,阿骨奴又不禁嘲笑了他几句,一时间饭桌上的气氛倒也十分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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