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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好一会儿,帐幕才再次拉开。
第二幕表演比第一幕显得更加精心准备。
如我以前所观察的那样,客厅已垫得比餐室高出两个台阶,在客厅内靠后一两码的顶端台阶上,放置着一个硕大的大理石盆,我认出来那是温室里的一个装饰品——平时里面养着金鱼,周围布满了异国花草——它体积大,份量重,搬到这儿来一定是花了一番周折的。
在这个大盆子旁边的地毯上,坐着罗切斯特先生,身裹披巾,额缠头巾。
他乌黑的眼睛、黝黑的皮肤和穆斯林式的五官,与这身打扮十分般配。
他看上去活象一个东方的酋长,一个绞死人和被人绞死的角色。
不久,英格拉姆小姐登场了。
她也是一身东方式装束。
一条大红围巾象腰带似地缠在腰间;一块绣花手帕围住额头;她那形态美丽的双臂赤裸着,其中的一条高高举起,优美地托着顶在头上的一个坛子。
她的体态和容貌,她的肤色和神韵,使人想起了宗法时代的以色列公主,无疑那正是她想要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大盆子,俯身似乎要把水坛灌满。
随后再次把坛子举起来放在头上。
那个在井边的人好像在同他打招呼,提出了某种要求:她“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
随后他从胸口的长袍里,取出一个盒子,打了开来,露出金灿灿的镯子和耳环;她做出惊叹的表情,跪了下来。
他把珠宝搁在她脚边,她的神态和动作中流露出疑惑与喜悦,陌生人替她戴好了手镯,挂好了耳环。
这就是以利以泽和利百加了,只不过没有骆驼。
猜谜的一方再次交头接耳起来,显然他们对这场戏所表现的字或只言片语,无法取得一致意见。
他们的发言人登特上校要来表现“完整的场面”
,于是帷幕又一次落下。
第三幕里客厅只露出了部份,其余部分由一块粗糙的黑色布幔遮挡着,大理石盆子已被搬走,代之以一张松木桌和一把厨房椅子,借着一盏号角式灯笼的幽暗灯光,这些物品隐约可见,因为蜡烛全都灭了。
在这暗淡的场景中,坐着一个人,双手攒紧放在膝头,双目紧盯着地上。
我知道这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污秽的脸,散乱的服饰(在一条胳膊上他的外衣垂挂着,好象在一场搏斗中几乎是从背上撕了下来似的),绝望阴沉的脸容、粗糙直竖的头发,完全可以叫人无法辨认。
他走动时,铁链叮当作响,他的手腕上戴着手铐。
“监狱!”
登特上校冲口叫道,字谜也就被猜中了。
随后是一段充分的休息时间,让表演者恢复原来的服装,他们再次走进餐室。
罗切斯特先生领着英格拉姆小姐,她正夸奖着他的演技。
“你可知道,”
她说,“在你饰演的三个人物中,我最喜欢最后一个。
啊,要是你早生几年,你很可能会成为一个英勇高贵的拦路强盗!”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
他向她转过脸问道。
“哎呀呀!
全洗掉了,洗得越干净就越可惜!
那个歹徒的紫红脸色同你的肤色再般配没有了。”
“那你喜欢剪径的强盗了?”
“就我喜好而言,一个英国的路盗仅次于一个意大利的土匪,而意大利的土匪稍逊于地中海的海盗。”
“好吧,不管我是谁,记住你是我的妻子,一小时之前我们已结婚,当着所有的目击者。”
她吃吃一笑,脸上泛起了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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