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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要送我好几个女仆被我谢绝了她们那些人没准有人暗地心喜想要代替克莉丝的位置呢。
哼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如果心里那个位置那么容易代替又怎么会有人追寻一生求一良偶而不可得?这是那些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无法明白的。
这几天现整天没事可做于是带着露露和妮雅上街去逛没有钱叫公爵买单好啦反正他那么有钱。
我大概是这塞班城里唯一一个在早上就光临酒馆的客人还带着一个女仆一只魔宠在旁人的眼神里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诧异。
不过光是我身上的代表贵族身体的长衣以及左胸那枚金灿灿的莫拉雷斯家族的族徽就没人敢不对我点头哈腰。
有点不同的是他们尊敬的是公爵本人而对于我只是尊敬这身份而已。
不过渐渐地塞班城的居民好多都知道我和克莉丝的事对我也开始毕恭毕敬起来。
让我觉得很奇怪。
找了几个熟点的守卫一问才知道这世上愿意娶平民为妻的贵族大概用两只耳朵数都够了而且我对克莉丝的爱意让他们对我这个奴隶出身的贵族充满好感尽管还没正式册封下来。
而附带的他们对宰相以及弗兰是深恶痛绝四个城门都被自的装上“安德列家族与狗不得入内”
的告示。
我怕这样会影响公爵与宰相之间的关系不过他倒是高深莫测的一笑:“我们家族人少但也不怕得罪他们那些人反正我们本来就是互相看着不顺眼。”
真不明白为什么公爵为什么底气这么足。
酒馆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独自带着一个儿子过活的寡妇。
一个女人又要做生意应付那些五大三粗的男人有时甚至要面对骚扰和无礼又要照顾孩子也挺不容易的。
长期的操劳使她那张脸看上去倒有四、五十岁的样子笑起来的时候还可以看到年轻时隐约的一点美丽痕迹。
她看到我用那近似于男子般的豪气语调:“高贵的莫拉雷斯男爵您又来啦?还是老样子吗?”
我笑着点点头就算我以后当了上帝我也实在摆不出用鼻孔看人的贵族架子。
我和妮雅坐在吧台前她清楚我的脾气如果不坐在我身边陪我我才是会生气的。
再说我现在真的要人陪尽管我还会笑。
就连露露我也把它抱到一张凳子上这小家伙迷上了这里一种酸酸的果子酒每次喝多了就和我一起在屋里酒疯。
那个叫维维安的女老板很快把我们的酒端了上来我的是一大杯足够我喝到酒疯的麦酒金色的液体在杯中缓缓流转刺激着我的唾液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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