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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历5135年4月13日,阴,有时有雨,最高气温14度。
如果这个年代有天气预报,应该就会这么说。
晦暗天气并未影响贱民区里的喜庆气氛,天刚放亮,此地最宽阔的水井巷就热闹起来。
到中午这里将是“首富”
河生的婚礼现场,肉贩子为了炫耀身家,打算搞一次大型喜宴,雇了很多人忙碌布置,数百张桌子在街边一字排开,新人宣誓用的月神台更是提早三天就在搭建。
新娘子阿兰反而迟迟不起床,大概是昨晚五婶那“新婚须知”
课程太长,害她睡得太晚。
常乐酒醒后就没再合眼,黑暗中独坐发愣,直至天色发白。
他在这间草舍度过十七年岁月,离别之际当然依依不舍。
同样令他不舍的,还有隔壁将做新娘的小阿兰,他以为自己对阿兰只是兄妹之情,可十几年的点滴相处从眼前迅速闪过时,他能体验到的滋味远不止兄妹情。
所以常乐心口很闷,婚礼筹备的动静刚刚开始,他就已经坐不住,悄悄溜出小屋,离开了贱民区。
目的地是城里的杂货店,他来到这里买了几个钱袋,以及一个礼品袋
像昨晚那样直接从兽魂空间“捞”
出金币来,让内行一看就知道他拥有空间道具,实在太危险,过去曾遭遇蓝月谋财害命,昨天又被“毒狼”
跟踪劫杀,他不想有第三次。
所以常乐决定将金币分装几个小袋,随时在腰里挂一个,便于日常取用。
此外,他还特意选了一个送礼专用的红缎袋,装入一百金币,这是为阿兰预备的嫁妆。
一百金币,按常乐做仆人时的工钱,五百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够,绝对是一笔巨款
他即将离开此地,唯一放不下的牵挂就是阿兰,新郎河生以脾气粗暴著称,如果让阿兰带着巨额嫁妆去夫家,以后或许能得到更多尊重,这是他现在唯一能为阿兰做的。
但他在返回贱民区的路上,经过一片平民居住区时,忽然停住了脚步。
因为他看到了艾米,昨晚酒馆里那个漂亮的红发姑娘,若非当时“毒狼”
拔剑闹事,醉酒的常乐恐怕已经拉她上楼开|房,去彻夜“谈心”
了。
一群平民小孩正在小巷里嬉闹,而艾米坐在门口台阶上,为一个五、六岁的红发男孩擦去脸上的污迹,嘴里笑着念叨什么,洋溢着浓浓的母性温柔。
小男孩早就不耐烦,很快就挣脱母亲怀抱,冲到那群追逐嬉戏的孩子里。
“那是你儿子?”
常乐惊讶问道。
“嗯。”
艾米随口应了,扭脸一看,同样惊讶地站起,“您是……常斯勒尔先生?”
常乐愣了愣,这才想起昨晚为了掩饰贱民身份,自己即兴捏造的名字,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儿子很可爱。”
艾米略带惭愧地笑:
“抱歉,昨晚在您面前假装纯情少女,其实我已经二十四,结婚八年了。
当时是职业场合,职业语言,请您见谅。”
这姑娘眉眼俏丽甜美,肌肤白里透红,仅看脸的话,就算硬说自己十三岁生子,今年实际十八,常乐也能信。
不过她的身材有种生育后的丰腴,腰身失去了纤细,胸与臀都格外丰硕,的确不是青春少女的样子。
“你丈夫知道你的职业吗?”
常乐毕竟年纪小,忍不住好奇心。
这句话令艾米神色黯淡下来,回答说丈夫几年前在战场重伤,回来医治了一个月还是死了,欠下一屁|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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