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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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寿宴惊魂(第1页)

秦墨知道,他心里放不下的人,就是朝歌。

秦墨和朝歌相识于药王谷,那时的秦墨已经是翩翩公子,而当时的朝歌还是个小女孩。

尽管这样,古灵精怪的她却早已深深地刻在了他的心里。

秦墨的父亲秦尚和药王谷谷主凌隐是老朋友,两人经常在一起下棋,而那天,秦尚把秦墨一起带到了药王谷,无巧不成书,就是在那天秦墨遇见了朝歌。

那天,秦墨正在谷里的瀑布边练剑。

突然,一个马蜂窝不知为何掉落了下来,成群的马蜂向他飞来。

就在这时,朝歌不知从哪里骑着马,挥舞着火把冲过来,大喊着:“快点,快上马。”

秦墨紧走几步,一跃而上随朝歌骑马离去。

谁知,朝歌骑艺不精,两人奔走一段路后便从马上摔了下来,还是秦墨用轻功救的她。

在当时,秦墨的武功已经很好了。

只不过下马后,马因为受惊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可这刚从马上下来,朝歌就觉得不对劲了。

“这是哪里啊?”

没等秦墨开口,朝歌倒先问了。

秦墨看这个小女娃颇为有趣,“姑娘,你是药王谷的人吧?”

秦墨问道。

“是啊,我就是药王谷的。”

朝歌回答。

“那姑娘,我们,现在是在哪里,你可还知道回去的路?”

“这个嘛!”

朝歌摇了摇小脑袋,“呵呵……不知道……”

秦墨一笑,“姑娘,那现在我们没有马匹,就只有步行找路了。”

因为他俩一路骑马狂奔到树林,地上的草太深,已经掩盖了走过的痕迹。

“哎,你的手在出血!”

朝歌看到秦墨的手在流血,应该是刚才逃跑时给弄伤的。

“不要紧,小伤而已。”

他平常练功夫,受伤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这怎么行,你等一下。”

只见朝歌从自己的衣服边上扯下一条布,又从腰间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瓶子。

“来,把你的手抬起来。”

朝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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