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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或许秦枫夸大了,不过这孩子的眼睛居然是绿色的,秦枫还以为是饿的呢!
……
平头的任务是去一座城镇杀死一个奴隶商人。
商人的势力不大,甚至没有涉及变种人业务,只是这商人贩卖的奴隶实在有些令人厌恶!
孩童。
而且大部分孩童,都是强行,或者是拐骗而来。
对于这种人。
杀多少,秦枫都不觉得可惜。
不过平头是第一次做这种任务,出发前,秦枫曾嘱咐过在城镇内行事要小心,不要引起士兵的注意,不然会有麻烦。
平头也谨记在心。
到了任务地方后,可就愁坏了平头了!
如何才能不惊动士兵的前提下,完美的解决任务呢?
平头是冥思苦想啊!
终于,平头脑中灵光一闪!
只要我把能告密的人全杀了,不就没人知道了吗?
这也就多亏平头还稍微还有一点脑子。
他要是突然想到,如果这座城的人都死光了,不就不会惊动任何人了…那这事可就大条了。
想到了办法的平头喜出望外。
在人家大门口蹲了整整一天,天黑后,直接就踹门而入。
整个府邸,连个牲口都没放过。
但凡能发出动静的,平头是一个也没放过,至于有没有被关押孩童,平头压根就没关心,任务又没说要解救孩童。
而且平头在灭人“满门”
以后,还在人家那洗了个澡,把衣服晾干后,才关门走人。
当然平头洗衣服的理由,绝对不是怕被人发现身上有血迹。
而是给平头衣服的时候,未羊特意嘱咐过,若是把衣服穿坏了,未羊就把他吊在大本营的城墙上。
不穿衣服的那种。
圆满完成任务,平头正准备出城,就看到了笼子里的“土特产”
变种人。
这本来没啥。
可好死不死的,平头听到了那商人跟人交易时说的话。
“客官,这变种人之所以受欢迎,那是因为其本身的异样美啊!
!
这种感觉,是普通女人绝对无法给予的!
这种绝美的变种人,对于男人的杀伤力,那可不是一般大,只要是男人,大多数都会心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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