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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丰侯伏波将军(第2页)

“这颗好白菜总算什么没长歪。”

王金的心中有些得意,心里边也不由生出了一些龌蹉的心思。

真是男人不好色就不是好男人啊。

接下来三天内,王金都呆在自己的府内,只是偶尔去拜访一下吴贵,卢家,糜芳等等关系不错的人家。

其实王金有许多事情要做的,首先他要去丰县的乌堡看看,看看自己缴获的战马,兵器,奴隶安置的情况,还有与中山张世平接触,更多的购买战马,铁矿,皮革等等战略物资。

至于谋取长水校尉的职位,王金却是关注不高,毕竟这件事情张让比他还急,而他在政治上的势力远不如张让,这件事情便让张让自己去搞定就是了。

不过事情虽然繁多,但是王金却还是乖乖的呆了三个月。

没办法,必须等待封侯。

三天后,何苗率兵返回了洛阳,受到了超高规格的接待。

天子朝会,大封有功将士。

王金被封为丰侯食邑丰县,伏波将军。

从此以后,王金便算是在朝廷上有了一席之地,再也不是那个商人了。

而且每次朝会都需要参加了,不过王金却是没有打算参加朝会的意思。

身为将军,又是没什么说话声音,不如不去。

王金又有张让做靠山,早朝翘班也是无所谓的。

这日王金朝会自己便乘坐自己的马车,朝服返回了王府。

去的时候,王金只是坐着豪华大马车,身畔有三十名护卫而已。

回来的时候,王金的行头便多了许多。

首先是张辽策马在前,手持一杆节。

不是何苗出征时候的假节钺,而是次一等的假节,一根竹子,顶端是牦牛尾毛的东西。

这根节杖,便是代表天子。

就跟以后的尚方宝剑差不多,可以斩杀一些低级军官,官吏。

一般都是赐给刚刚出征的将军,或者出行的使臣的。

不过王金既有战功,又有交钱,所以天子刘宏很体贴的给了这么一个玩意,目前来说是看着好玩,没什么意义的玩意儿。

其次是王金队伍的四周多了一些鼓吹,就是军乐队,前后列成排吹吹打打,引得四周的百姓侧目不已。

按照史书上的记载就是“前后鼓吹,光耀于路。”

王金已经在螃蟹的路上越走越远了,两支蟹鳌真是越来越粗壮了。

再次是王金身上的衣服,身上穿着列侯朝服,由冠,正服,赤舄,紫绶,金印所组成,材质都是上上乘,穿在身上越发贵气威仪。

列侯有四套服饰,一为朝服,王金身上穿着,二为常服,居家服饰。

三为正服,跟随皇帝祭祀天地时候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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