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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周搬到了这个城市,林清就没有再出过门了。
妈妈正在厨房乒乒乓乓,通知她等会家里有客人要来——这是几天前林清就知道的。
“林清,你的房间收拾好了吗,都搬过来一周了,行李都收拾好了吗?”
林清躺在客厅沙发上无聊的按着电视遥控器,各个台都按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有趣的节目。
往右一瞟,只见她亲爱的妈妈拿着锅铲只将一个脑袋探出厨房,一双大眼瞪着她,似乎有一种她没收拾好就冲过来揍她的架势。
叹口气,林清按遥控器的动作没停,脑袋偏像厨房眼睛却还盯着电视屏幕,正气凌然,底气十足:“好了好了,你快去做饭吧别管我了。”
其实林清并没有收拾房间,原因是她连行李箱都没有打开,这一周都是靠着随身背包里的换洗衣服活着的。
反正也不用出门,林清将懒癌少女特征发挥到极致。
不用说,她都知道客人是谁。
她们上周才搬过来,人生地不熟的,除了郑叔叔还能有谁。
林清三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离婚了,她被判给了妈妈。
刚开始生父还每年给她两百块象征一下,自从五年级的时候他再婚生了个儿子后,她这个女儿就像蒸发的水一样,从来没存在过。
这个郑叔叔是妈妈后来遇到的,中年男人,长相也算端正,在林清的记忆里,自己的生父脾气暴躁,一点就着经常和妈妈吵架甚至有时候会大打出手。
对,林妈妈并不是个省事的主,也是个强势的暴脾气。
郑叔叔就不一样了,脾气相当好,这几年对妈妈的好他也是看在眼里的。
现在妈妈都带她搬来这里了,如果.....
还没等林清想到如果怎么样,门铃就响了起来。
“林清,去开门。”
当然一起传过来的就是妈妈的催促。
放下遥控器,林清悄悄翻了个白眼。
开门这种事不用说是个人都会做的吧。
“小清,新家住的还习惯吗?”
门口的男人穿着黑色大衣,暗红色围巾看起来十分暖和。
中等身高,一双大眼神采奕奕又带着中年人看孩子的温柔神色。
林清礼貌回了个话,接过男人递过来的果篮,在家穿的单薄的她被男人带来的冷气冻的一激灵,不由扯了扯袖子。
“郑叔叔,你先坐会,我去把妈妈叫出来。”
林清朝郑国富礼貌一笑,拎着果篮噌噌噌跑进厨房。
电视里还响着刚刚林清随便调的电视剧,新家是妈妈在新学校旁边租的老楼房顶层,小的可怜但好在离新学校近不用住校,所以林清并没有什么怨言。
小小的厨房挤进来个林清瞬间变得十分紧凑,林妈妈叹口气,吩咐女儿把做好的才盛出来端上桌,然后摘了围裙去客厅接客。
“哼,见色忘义的女人。”
林清撇撇嘴,认命的开始盛饭布菜。
饭桌上,三个人吃饭略微尴尬,林清也不是没有和郑国富一起吃过饭,只是以前都是三人去饭店吃饭,从来没有在家里这样三个人头碰头,面贴面的吃着林妈妈用并不出众的手艺做出来的家常便饭——这一切大概都因为这个家实在太小了,这餐桌毫不夸张地说真的只有巴掌大。
果然还是距离产生美啊。
林清心里想。
“小清,等会叔叔带你去超市逛一逛,买点零食和新文具好不好?”
最先打破尴尬的是郑国富。
林清心下感激,终于有话题了,立刻朗声回答:“太好了,我都来一周了也没出过门,再过几周都开学了。”
话音刚落,林清只觉小腿一痛,再抬头看她妈,显然是这位暴躁的中年妇女正在提醒她不要太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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