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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受到惊吓,撒腿就跑。
有道是猛虎还怕群狼,能将五只狼追得狂奔,后面必有猛兽,要是一只还好,要是多只的话,只能避其锋芒。
脚步声轻响,两人抬眼望去,一道略显单薄的身影,闪电一般,从山谷里追出,擎着一根巨大的木棒。
那人神态自若,步履轻盈,轻轻一跃,画出一条长长的弧线,一下就到了最后一只狼身后,大喊一声:“吃我打狗棍法!”
随着这声大叫,木棍猛地砸落,嘭的一声,砸在狼头之上,狼呕的一声惨叫,倒地不起。
剩下的四只狼恐惧之心大盛,速度又快了一分。
干掉一只狼,这个人跳起,正准备继续追赶,却突然停下,看向张浩宇藏身的草丛。
“什么人?”
见行迹暴露,张浩宇和王文忠只好走了出来。
王文忠抱拳道:“小兄弟好手段!”
手拿木棒之人,自然就是何平啦。
何平没有寒暄,皱眉道:“两位鬼鬼祟祟,躲在蒿草后面,是何居心?”
这两个家伙,躲藏在那里,明显就是要进行伏击。
会不会是劫匪?抢劫猎物的劫匪,何平听说过,只是没见过。
要是被他遇上,他倒是不介意抓住,狠狠教训一番,捞点不义之财。
张浩宇道:“刚才我俩看到一头梅花鹿,准备动手的时候,鹿却被惊跑了!”
远远的,何平看到了逃遁的梅花鹿,对两人的话,倒是相信了几分,拱手道:“看来是我影响了二位打猎,见谅!”
何平收起狼尸,施施然离去。
张浩宇两人惊得下巴差点掉下,这不就是他们口中的奇葩吗?刚才那家伙那看似轻松的一跃,竟然有十五六米,这还是人吗?
这家伙会是野兽的开胃菜,别看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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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集市之上。
“掌柜的,这些你多少钱收?”
皮毛店内,一个血糊糊的灰狼,一只黄羊被放在柜台。
“我擦,那个傻缺又撞狗屎上了!”
不远处,一个猎人小声道。
“你怎么说又?”
一个有着古铜色皮肤,肌肉虬结,将近两米的壮汉,瓮声瓮气的道。
“昨天是一头野猪!”
“卧槽了?!”
壮汉大惊。
“你小声点,小心被人听见!
是一头二百多斤的野猪!”
“你tm说话大喘气,差点把老子吓死!”
壮汉摸着胸口,安抚一下受创的心灵,有道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打猎的时候,人们最不愿面对的不是老虎,而是野猪。
可能有人不解,老虎不是百兽之王吗?为什么野猪最难对付?因为野猪皮糙肉厚,很难打死,并且喜欢蛮干,换句话说就是比较傻,敢和猎人拼命。
所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那么大块头的野猪,上来和你拼命,怎么也够你喝一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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