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秀芝是在毫村里面有着很严重的灾病的时候来到这里施针救人的医者,并且治愈了很多毫村的人,还教给他们医术,可以说是功德无量的这么一个人,村民为了感谢她,村名也改成了毫村,更是将一个外村之人写进了族谱。
不过对于毫村人有着如此重大的意义和恩情的人,在这里去世却只是一笔带过。
更何况古时候的人对于地位啊,称呼啊这种东西十分看重,他们对于刘秀芝的去世,用的是“死”
这个字,在古代,最常见的要说一个“卒”
,或者“辞世”
“去世”
“逝世”
这种,最起码最起码还有个“殇”
字可用,而“死”
,则是十分不尊重的说法,古人对于死亡这种事是十分的严肃和尊敬的,他们怎么可能会用这么一个不尊重的字眼去表示恩人的辞世?!
讲不通啊!
这一笔写的,完全和之前的一些描述十分相悖。
从春天来到毫村,秋天辞世,这短暂的几个月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通过这村志中间描述的施针方式来看,这怨灵,大概率就是这个刘秀芝了,如果不是,那就是刘秀芝可能在这过程中害死的人,我对后面这种可能性持怀疑态度,但是还是要做好一切可能性都有可能会发生的打算。
如果刘秀芝在这过程中不慎害死了人,那确实可能会被一些人嫉恨,但是对比她为这个村子整体做出的贡献,还是不值一提的,那到底是什么事,会让他们恩将仇报呢?
许是这一天太过疲累,我躺在地毯上就悠悠的睡了过去。
午夜,突然感觉身边十分的寒冷,我好像被一双冰冷的手抚摸过我的头发、脸颊、肩膀……
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正在施针救人,但是那原本好好的躺在塌上的人却突然全身溃烂,身上翻出了黑红的血肉,暴毙而亡,我被吓坏了,周围的人也是如此,这种事情一旦发生了就不会停息,三个……四个……五个……接连不断。
最后我被当做害人命的灾星抬到了村口。
“为了弄死我还专门砌了个神台……”
我心中暗暗的想着,嘴角也扯起了一抹笑。
我被架在神台上,望着台下一个个被我亲手救活过来的面孔,正集体叫嚣着要烧死我,我自嘲的仰起头,不让眼泪掉下来。
哭了的话,是不是有悖于他们给我起的“妖女”
的名字了?
一把火,烧烂了我的皮肉,我在这火中恨恨的望着带头的那个年轻人,就是这村的村长,我为你而来,却被你亲手推入地狱,我要带你一起走,待你轮回之时,我还要,再一次毁掉你……
太阳光照在了我的脸上,眼角湿润,面上全是泪,我一睁开眼,身边围满了人,他们都惊恐的看着我,那眼里,有恐惧,有不解……
“小七!
你在那里干什么?”
汪爷爷焦急的看着我说道。
看样子我是大半夜的就被什么东西搞到这里来了。
“我也不知道,昨天不小心把您送进来的水杯踢倒了,撒了一地的水,我清理的时候看到羊皮地毯的背面有字,我闲着无聊就看了一遍,晚上就做噩梦了,我变成了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女的,然后在这里被烧死了,然后我醒来就在这里了……”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