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心里惊讶,但丝毫不会影响我的动作,我的本能反应还是特别强的。
虽然棺材盖速度很快,但我的速度,更快。
这个棺材盖离地半米,速度贼快,排除空气阻力以及其他的阻力,大约会继续飞八米左右,根据我们这个站位,肯定会撞到墙上。
这么想,我立刻做出了我的反应:后倒!
没办法啊!
我也想找个帅气的姿势,比如一脚踹飞,这绝对霸气多了。
可是这力量我绝对拼不过,那还是算了吧,丢人就丢人吧。
棺材盖的速度非常快,可在我刻意后倒的情况下,它还是慢了点,不过慢的不多。
棺材盖底部从我后倒开始,紧贴着我的膝盖、老二、肚子、胸,下巴和脑门擦过去。
特别是贴着我脑门擦过去的,让我出了一身冷汗:差一点我就得头上打绷带了!
不对,颈骨骨折。
棺材盖撞到仓库的墙上,“咔”
地一声,撞的稀巴烂,而我也赶紧站起来,打量着暴露在我们面前的僵尸。
“唉……”
房队长长叹一声,我们心情也不好,因为,眼前的僵尸,就是张帅。
此时此刻,张帅浑身惨白,像是被抽光了全身的鲜血,甚至身上的某些地方已经有腐烂的痕迹了,但更多的是身上那些看上去就很诡异,也非常突兀的黑色的花纹,像极了王老爷子那个宝盒上的纹路,不过却显得十分粗糙。
张帅的眼睛只剩眼白和瞳孔,那瞳孔特别吓人,一下子就唬住我们了,我们一动没动。
房队长那一声叹气,仿佛像是一个引诱张帅攻击的信号,张帅喉咙里发出无意义的嘶吼,然后冲向了……张梦。
没办法,女子体质阴寒,是首要的攻击对象,也是最容易干掉的目标。
张帅这么想,我们却不这么想,张梦此时正在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可并没什么效果。
从她的脸色上来看,她此时此刻心情肯定很不美丽。
任谁被小看了心里都会不爽。
张梦小蛮腰一扭,躲过了张帅的飞扑。
而张帅并没有死脑筋地只盯着一个打,他的目标,好像一直是我。
张帅的身体微微一顿,然后顺着他的行动方向,径直朝我来了。
卧槽!
我这么低调的人,怎么可能会让这么重视,做人的时候坑我,现在死了还要继续攻击我?
是,我脾气是挺好的,可是这是现在。
以前的话,我脾气特别爆,因为有一次差点掐死我一个同学,被教育了,所以我试着改,碰到李晓才改成功。
而张帅,轻而易举地点燃了我心中的炸药桶。
“老子在你眼里就这么好欺负?”
我握紧桃木剑,冲向了张帅。
张帅看到我的动作很是兴奋,仿佛下一秒我就被他杀死。
可是,我弯腰就地一滚,不仅躲过了张帅的攻击,还成功的用桃木剑割伤了张帅的大腿,张帅的大腿上多了一条深可见骨的伤痕。
伤痕处乌血飞溅,带着一股刺鼻的腥臭,十分恶心。
张帅并没有因为自己受伤动作而有所停顿,回身继续向我攻击。
而我现在根本来不及躲避张帅的下一次攻击,只能硬抗、反击。
特警王哥掏出手枪对着张帅连开三枪,在张帅身上打了三个洞,空气中的腥臭味更浓了些,却没打断张帅的行动。
这是要跪啊……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